房地合一稅有自住優惠,自住滿6年,可有400萬免稅額,還有10%優惠稅率。一位民眾買了新房,自已住在舊屋,把子女戶籍遷到新房,以為子女住滿6年,到時出售就可採用優惠稅率,但最近要轉售才發現根本不適用。
原來,房地合一稅規定,所謂自住,必須是屋主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其中關鍵是「未成年子女」,該位民眾的子女都已成年,因此不適用。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這位民眾名下有二間房屋,一間在2016年以前取得,屬於舊制,不適用房地合一稅,另外一間則是在2021年購買,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兩間房子都是自住使用。
由於銀行帳單、交通罰單、水電單的通訊處都在舊家,覺得更改很麻煩,民眾和太太就沒有遷戶籍,但為了辦理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以及考慮未來出售時,適用房地合一稅自用稅率,仍在第一時間把成年子女戶籍遷入新家。
依照房地合一稅規定,持有5年內轉售課稅35%~45%,5年到10年課20%,10年以上也要課15%。
但是如果符合自用優惠條件,則有400萬免稅額,且稅率只要10%。
舉例來說,一間房子出售如果獲利1000萬,符合自用先減400萬免稅額,剩下600萬元再以10%稅率計算,稅額約60萬元。
但如果不符合,持有6年以後出售,則以1000萬元課20%,稅額200萬元,是自用稅額的三倍多。
至於自用優惠須符合三條件:
第一、售屋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六年。
第二、交易前六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第三、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六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
鄭文在說,很多人沒注意到必須是未成年子女,以為只要子女戶籍遷入就可。上述民眾就是其中之一。日前該民眾動念把新買的房子賣掉,和地政士一聊,才赫然發現只把成年子女戶籍轉到新屋,不適用房地合一稅自住優惠。
他說,這對夫妻發現後,立刻把成年子女的戶籍和他們夫妻戶籍互換,但要適用優惠房地合一稅,已必須重新起算,再等6年。
鄭文在表示,果名下有2016年前取得的舊制房屋,以及2016年以後再買的新制房屋,最好把個人的戶籍遷入新制房屋內,若是 子女也必須是未成年子女,避免他日想賣新制房屋,為了房地合一稅優惠稅率,要重新設籍,再等6年的窘境發生。
※本文由經濟日報網 (https://money.udn.com/money/index) 授權刊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