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居住正義,地方縣市動起來了!財政部23日找來房價顯著波動縣市包括六都及新竹縣市稅捐處開會,建議適度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即囤房稅)。其中,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等四都與新竹縣市皆在會中表態,將「努力跟進」訂定囤房稅率。
台北市自2014年起已施行囤房稅率,台南市囤房稅法案則在審議中,預計2022年7月起會跟進施行。
台北市囤房稅自2014年起施行,針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兩戶以下(含兩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三戶以上(含三戶)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
台南市囤房稅法案日前在市議會已完成一讀,依「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台南市研擬自2022年7月起針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採差別稅率,持有五戶以下(含五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六戶以上(含六戶)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
其他縣市方面,目前宜蘭縣及連江縣已設定囤房稅率,宜蘭縣為兩戶以下1.5%、三戶到七戶為2%、八戶以上為3.6%;連江縣為兩戶以下1.6%、三戶以上一律為2%。
而桃園市、新竹縣針對非自住屋各採單一稅率2.4%、1.6%,但其他包括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16個縣市針對非自住屋仍採用房屋稅最低稅率1.5%。
有意跟進囤房稅的四都及新竹縣市,對台北市與台南市成果深表贊同,23日在會中強調將努力跟進實施。
但目前為止,新北、桃園、台中、新竹縣市尚未提出具體方向。其中,高雄市已將囤房稅方案列入優先評估,最為積極。高雄市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因近期台積電宣布進駐高雄,導致高雄楠梓與鄰近區域房價大漲,經評估高雄市約有106萬戶房屋,其中有8.4萬戶為非自住。
陳勇勝強調,未來高雄會以「不影響自住房屋」、「落實居住正義」、「避免房東將成本轉嫁給房客」等三大原則審慎評估囤房稅政策。初步而言,高雄市囤房稅方案可能會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三戶以上訂定差別稅率,但稅率多少尚待評估。
除八個房價大幅波動縣市外,財政部也發函向其他縣市詢問,目前全國22個縣市皆不同意採全國統一歸戶囤房稅制,各縣市皆主張囤房稅制應由地方政府視其狀況施行,才能達到因地制宜效果。例如嘉義縣反映,嘉義縣地區光一戶門牌就隔了兩公里,跟台北市一棟房有上百戶情況明顯有落差,不能一概而論。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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