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市政會議日前通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針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採差別稅率也就是「囤房稅」,預計約有6%的多屋者受到影響,其中查出一名「囤房王」,1人擁有高達78戶非自住房!
台南房價不斷攀升,為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及實現居住正義,台南市府祭出「囤房稅」,只要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持有5戶以下每戶按2.4%課徵,6戶以上每戶按最高3.6%課徵房屋稅。
多屋族留意 南市「囤房稅」來了
據南市財政稅務局統計,依「囤房稅」課稅影響的比例來看,僅約6%的人會受到影響,其中適用持有6戶以上被課最高稅率3.6%,約有0.08%的人。目前台南市查到一名「囤房王」,1人就擁有高達78戶的非自住房。
7類房屋將另訂徵收稅率
為了避免對多屋族徵稅「傷及無辜」,此次「囤房稅」排除適用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公立學校的學生宿舍BOT案、公同共有者,以及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的租賃住宅等7類非屬囤房性質的房屋,上述7類房屋,台南市府將另訂其徵收稅率。
外界對於台南「囤房稅」的看法不一,有的認為稅率偏低、有的覺得偏高。對此,台南市府表示一切尊重議員們的想法,這次的草案共分3個級距,議員們如果覺得稅率偏低,還會再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