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日前發生81歲失智街友被長照中心女主任「偷偷登記結婚」,遭屏東地院撤銷婚姻,關鍵就是這位街友名下竟有約4000千萬市值不動產;也有網友分享,曾遇到一位遊民坐擁上億不動產,卻淪落街頭。專家揭露,其實有不少坐擁土地,卻因產權複雜與面臨高額土增稅金,難處分的案例。
建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劉坤圖表示,以配偶繼承角度來看,假若屬於先生婚前就持有的財產,那麼遺產就是與其他繼承人平均共分,假若為夫妻婚後所購置,配偶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配偶獲得遺產後,處分土地可免土增稅,等於省了非常大的稅金,相較老翁生前處分或贈與後再處分,可省下龐大稅金。
坐擁產權複雜的土地卻沒現金,許多地主其實很哀怨。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至於網友提及到的街友坐擁上億元土地,卻因產權複雜無法處分,沒辦法「土地換成現金」,也是目前社會現況的寫照,不少人繼承祖產,一筆土地可能有數十位持分所有權人,產權複雜難以處分,時間一久,即便想要處分卻得面臨龐大土增稅,這類土地,無法貸款,每年卻得繳地價稅,當地主也很悲哀。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剖析,土地的共有型態,有持分共有,也有公同共有,不同的共有型態,對於未來的處分或是貸款,會有不同的法律效果。
他舉例,當甲地由A、B、C三人共有時,無論是買賣、出租或是貸款可能都是一種麻煩,雖然《土地法》34條之1對處分上有多數決的規定,但是如果能夠單獨所有,就更好了。例如把甲地號透過土地分割為甲、乙、丙3筆土地,再將甲、乙、丙地號分配給A、B、C ,讓三人個自取得土地所有權,未來各自處分時也輕鬆自在,不會綁手綁腳。
鄭文在說,若分割後面積,和原來持分面積相等,也不會有土地增值稅的產生,可以放心申請,但要注意,若分割後產生面積的增減,因為有價金的找補,屆時會有土地增值稅甚至房地合一稅的產生。
當然,不是每一筆土地都能分割,例如耕地、法定空地等就會有特別規定,甚至無法申請。值得一提,若共有人之間還是無法達成協議,也可以參考《民法》823與824條,請求原物分割或是變價分割,只是會多出一筆法院的裁判費用及冗長的法院流程。
鄭文在建議,共有的關係有來自買賣、贈與或是繼承,為了避免未來因為繼承發生,衍生更多的共有人,使共有關係更複雜,共有物分割,是結束共有關係的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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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好房網授權轉載,原文:坐擁億元土地卻「淪街友」?專家點破:百萬稅金卡死 只能當「乞丐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