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問題自古就是一道難解的謎,但如果婆婆大方付了頭期款、房子登記在媳婦名下,真的是好事一樁嗎?
一名憤怒的媳婦在臉書社團「靠北婚姻2.0」發文表示,婆婆今(2021)年初買房付了頭期款,堅持房子一定要登記在自己名下,其實背後目的是為了給單身的小姑住,而她自己卻必須得扛20年的房貸,連水電費、房屋稅都要她繳,讓她感到非常火大。
該名媳婦抱怨,老公說婆婆幫小姑買房是為了減輕她的負擔,但現實情況是,小姑目前單身一人又自己開店,吃好用好、開名車全身名牌,不願在家住、自己在外租屋,而自己有2個小孩,老公工作的薪水也只夠負擔2小的學費,其它支出都得靠她負擔。
她表示,老公只想減輕妹妹的負擔,但重重的增加她的壓力,為小姑減少房租的壓力,得來的是什麼?「她會感謝你嗎?不會!」
這名媳婦進一步分析,家人這樣的幫忙小姑,只是讓她的生活更加奢侈,反觀自己的薪水只有5萬卻要扛全家,有時都在啃之前積存的老本,連買東西都要三思、捨不得花,老公還一付自己是擔負大責的大哥維護妹妹,還要自己別擔心「錢再賺就好」,真的讓人很火大。
對於婆媳問題,有網友感同身受表示「他們家是算的精給妳繳,孩子的還是他們的,所以妳的位置是他們的工具人」,其他人則給出建議「跟她收房租,親兄弟都要明算帳了,何況是小姑」、「把房子賣掉,頭期款還給婆婆」。
但也有的人提醒這位媳婦,「(房子登記)妳的名字也沒用,婚後買屬於妳跟妳老公的共同財產,除非頭期款有佔房價一半,不然你是在付心酸的」、「「一開始沒踩好底線就大錯特錯了,如果妳只是抱怨而沒有任何作為,那也只能是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