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9)日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2.0」修法,規定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持有2年內出售課45%、超過2年、未滿5年內出售課35%,新制將在7月正式上路。
▲(圖片來源:取自 財政部臉書)
為了遏止短期炒作房地產,行政院3月11日通過房地合一稅修法,將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且不論個人或者境內外法人通通適用。
在政院頒布修法後,立院財政委員會進行將近1個月的討論後,「房地合一稅2.0」修法今日正式在立院三讀通過。
「房地合一稅2.0」修法,內容規定2016年1月1日後,個人取得取得的房地、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持有2年內出售課45%,超過2年、未滿5年內出售課35%。
若持有房地時間超過5年、未滿10年出售將課稅20%,持有超過10年以上才出售,稅率則維持現行的15%;境內法人在新制上路後,也將完全比照個人持有期間應課稅率,最高課45%。
至於,境外法人方面,持有房地產2年內交易將課稅45%、超過2年交易課稅35%。
不過,新制也增訂企業排除條款,如果企業因財政部公告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期間5年以內房地,以及企業以自有土地與其他企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日起算5年內出售,可適用20%稅率。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房地合一修法後,持有二到五年的屋主首當其衝,尤其是一次掃多戶的投資客,一旦寬限期過,房貸連本帶利,資金和時間壓力加重,因此七月一日上路
前,能賣一戶就能少點壓力,不過房地合一稅畢竟是獲利才課稅,因此屋主不會有賠售的必要,對於市場價格的波動不至於太大。
舉例來說,若賣一戶舊制每賺100萬,持有二到五年的屋主要繳20萬的稅,但新制要繳35萬的稅,因此近期讓利出售的屋主會在20萬和35萬的稅金中找一個中間點,因此讓價幅度頂多10萬左右,對總價的影響有限。
至於對下半年房市的影響,張旭嵐指出,短期持有閉鎖期拉長,不動產短期買賣的成本增加,投報率明顯下降,短期內投資型買氣減少,不過市場熱錢需要去處,且不動產的穩定性高,在經歷陣痛期之後,房地產置產仍有需求性,置產族針對手上資產重新盤點,進行「除舊佈新」,以屆閉鎖期的存貨優先出清,達到資產重新配置的健康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