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大家財產規劃不同,有時候會遇到需要夫妻贈與房產過戶的狀況,像我們是婚前已經一起買房子,所以當初是約定各持有一半,但現在因為其他規劃考量,要將我的持份過戶到傑瑞米,變成他全部持有,一般人可能會直接找代書,不過我們的代書朋友說其實夫妻過戶很簡單,可以自己跑看看。研究了好一陣子,實地去申請發現自己辦真的不難,可以省下一萬左右的代書費阿!不過網路上的資訊零零落落,實地跑過一趟也有不少心得,所以把流程與心得也記錄分享出來,給需要的人參考。
一般房屋過戶需要必須先把要繳的稅務給繳清,才能辦理過戶,稅的部份包含:建物(契稅)、土地(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印花稅。而夫妻贈與過戶不必繳納土地增值稅,也免贈與稅,不過雖然不用繳納,還是需要申請,契稅與印花稅則是需要繳交,另外還要再加上過戶時的規費費用。
有關夫妻贈與移轉房產相關稅法規定:
✔ 據遺贈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
✔ 據土地稅法第28條之2,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增稅。
✔ 據2017年3月2日最新釋出財政部令,夫夫贈與可依原取得時點來計算成本,若為房地合一上路前取得、上路後才贈與,合併計算持有兩年以上,出售時適用舊制,也就是土地增值免繳資本利得稅,若為房地合一上路後取得,也放寬贈與時的成本認定標準,以最先的實際取得價格為成本。
先整理了一個流程圖給大家參考:
▲夫妻贈與房產流程圖
以下夫妻贈與過戶房產流程與實地心得:
1.下載贈與移轉契約書
先去臺北市地政事務所網站下載贈與移轉契約書、土地登記申請書,或是打電話到該房產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索取表格。我是採取後者,地政事務所就有email給我贈與移轉契約書、土地登記申請書以及辦理夫妻贈與登記流程說明。現在政府機構服務都很好阿!
▲贈與移轉契約書 (臺北市民e點通網路申辦單一窗口網站下載)
2. 至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申報土地增值稅與契稅
帶著已填寫完畢並蓋章之贈與移轉契約書,到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夫妻贈與過戶是不需要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依舊要申報,而契稅則是需要課徵的。
實際上我因為怕填錯贈與移轉契約書內容,所以把一些基本會填的稍微填一填後,帶著印章直接去稅捐稽徵處詢問如何填寫,承辦員會指導如何填寫並告知章要蓋哪邊。另外還需要填寫土地增值稅現值申報書、契稅申報書,直接在稅捐稽徵處領取用紙,記得還要帶著兩人印章與身分證、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建物所有權狀正本、土地謄本。
▲土地增值稅現值申報書、契稅申報書 (至稅捐稽徵處領取用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