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新制1日正式上路,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新制由買賣雙方負責登錄,若出現「資訊不清」、「價格不實」、「延遲申報」等三項疏失,除了被罰款,也可能吃上官司。
• 疏失一、資訊不清
新制施行後,除了關係人交易、特殊交易等要揭露,未涉及價格部分,包括幾廳幾房、車位坪數、類型、數量和所在樓層,是否有頂樓加蓋、增建,也都得據實以告,若資訊不清,三房兩廳登錄為兩房一廳,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罰6,000元到3萬元。
• 疏失二、價格不實
先前部分建案為免已購客戶因房價下跌退屋,透過送裝潢等方式,來拉高總價;也有人實價申報時,把仲介費、地政士服務、規費、家具家電等費用列入交易價格。新制上路後,這些都要勾選載明,如未勾選,就涉及價格不實,會被直接罰3至15萬元。如果是故意灌水,還可能會被地方政府以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移送檢調偵辦。
• 疏失三、延遲申報
過去實價登錄可於移轉後30天內辦理,新制改為買賣移轉登記送件同時要附上實價登錄申請書,若未附上,會接獲限期申報通知書,如果接到後次日起7日內仍未申報,且買賣案件所有權已移轉,也將吃上3至15萬元罰款。
張旭嵐表示,新制上路,價格揭露可望提早一個月,將能提供民眾更即時的價格參考依據。雖然責任回歸買賣雙方,但忙碌或不諳流程的民眾仍可委託地政士代為處理申報事宜,避免登錄遺漏或錯誤,不過如果申報價格不實,責任歸屬仍在買賣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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