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改正遺產稅調降的租稅漏洞應該比不斷推陳出新的豪宅稅、空地稅等,更為務實有效。
台灣當前的高房價問題,雖然與資金氾濫導致的總體經濟失衡有關,但兩年前的遺產稅率由五○%降為一○%,不無推波助瀾效果。
由於有價證券的變現性,通常較房地產為高,故資金流向股市,通常比流向房地產市場容易。根據歷史經驗,資金氾濫推動股價上漲半年至一年後,才會看到房價上漲。
但為什麼這次資金氾濫,卻是房價上升反而領先於股價,而且漲幅亦遠高於股價呢?其中原因應該和遺產稅下降至比土地增值稅還低有關。
我國稅法規定,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過去遺產稅率最高達五○%,故高所得者不會為了免納二○%至四○%的土地增值稅,而將名下不動產遺留給子孫繼承,並因此繳納更高的遺產稅。
但如今,繼承不動產最多繳納一○%遺產稅,卻能得到稅率為二○%至四○%的土地增值稅免稅利益補貼。相較於遺產稅率降低前,愈富有者的租稅補貼誘因也愈高。遺產稅低於土地增值稅的結果,出現「繼承不動產比不繼承更有利,繳納遺產稅比不繳納遺產稅更有利」的奇特現象。
所以台灣的房地產市場,特別是豪宅市場,在此波資金潮下,會成為高所得者的投資首選,不是沒有原因。
而且,這些投入房地產的資金,有很多應該是遺產稅降低以前,為逃避遺產稅而滯留於海外的資金。這恐怕是當初主張降稅者始料未及。
如今,政府為了抑制房價上升,先後提出課徵空地稅與豪宅稅。但空地稅如果能夠抑制房價,必須要使囤積居奇的空地因為課稅而大量開發,才能增加房地產供給,使房價下跌。
可是以房價上升程度最嚴重的台北市為例,空地面積卻很有限,而且許多產權複雜的空地,如祭祀公會土地、占用土地,或交錯不完整的畸零地等,即使加徵多倍的空地稅,也難以釋出利用。對這些難以釋出的空地課徵空地稅,還可能因欠缺合理性而招來反彈與民怨。若僅對囤積居奇的空地課稅,又有難以界定,不免掛一漏萬的尷尬。
課徵空地稅的尷尬正如豪宅稅。豪宅的標準也難以客觀界定。鋼骨大樓內可能是小套房;停車位可能屬於機械停車塔;一層一戶可能是因為基地狹窄。但即使將上述標準均定義為豪宅的客觀條件,台北市的某些著名豪宅仍然無法納入其中。
古典經濟學有一句名言:「舊稅即是良稅,新稅即是惡稅。」旨在強調稅制變動衝擊既有經濟秩序,因而增加社會成本。或許追本溯源,去改正遺產稅調降的租稅漏洞,應該比不斷推陳出新的豪宅稅、空地稅等,更為務實有效。
(本專欄隔周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