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人認為,在為銀行挹注兩千五百億美元的資金後,政府接下來必須防堵法拍的風暴伺機而動。
兩位總統候選人現在都要求聯邦政府扮演更積極的角色,把繳不出來的房貸吃下,並協助屋主重新取得負擔較輕的貸款。眾議院也力促政府加強作為。政府必須尋求更極端的法令救濟,才能讓大規模的紓困案順利推行。
原因在於,沒有人知道要怎麼解開房貸大規模證券化所形成的難題。好幾百位投資人可能都參與到持有某種房貸的信託。假使貸款解套,其中有些投資人的損失就會比別人大。「業者或放款機構需要更大的彈性,才能形成合理的經濟決策。」約翰.道格拉斯(John L. Douglas)說。
他是律師事務所普衡(Paul, Hastings, Janofsky & Walker)的銀行暨金融機構部門負責人。道格拉斯認為,業者需要受到不被投資人控告的保障。但政府可能必須撤銷或廢止它們的某些義務或投資人的某些權利。
為了讓證券持有單位有更大的誘因去把它們所沿用的信託規定鬆綁,喬治城大學法律中心副教授亞當.李文亭(Adam Levitin)認為,國會可以針對不配合的信託緊縮它們的節稅條件;或者引用「黃金條款」(Gold Clause)。根據這個新政時代的法律判例,政府基於經濟情勢緊迫,認為需要保存黃金,於是便把要求以黃金支付的私人契約加以廢止。
這些手段可能會引發連串訴訟,山姆大叔可能也必須補償投資人所損失的價值。這就是為什麼有許多人認為,由國會修改破產法會比較好。破產的屋主目前並不能上法院重新協商房貸。民主黨已在嘗試修法,好讓破產法官能調降利息或本金。
共和黨則力阻這項做法,並認為假如法院被賦予這些新的權力,放款機構就會因為虧損大幅增加,而透過更貴的房貸把成本轉嫁出去。萬一法拍持續暴增,且支持破產措施的歐巴馬當選總統,那持有房貸的機構就會發現很難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