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年紀66歲的客戶,目前和老婆及女兒同住,另外有一個兒子在幾年前結婚時,媳婦傾向夫妻倆自己住比較自在些,便在附近租屋,這幾年生了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
在一兩個月前,客戶兒子跟他提到想要擁有屬於自己的空間,讓3個孫子孫女有比較好的居住環境,動起想買房的念頭,客戶心裡明白,兒子在外租屋多年加上撫養3個小孩,目前還有一輛分期付款的車,這5年下來他們夫妻身上應該沒有什麼多餘的存款。
後來,有一天兒子帶3個小孫子回來時,跟客戶夫婦說,想請他們把現在所住的房子拿去銀行貸款,貸一筆錢出來當作買房的頭期款。
客戶問我這樣做妥不妥當?
真是無巧不成書,今年年初才跟一位鄰居阿伯聊天時也聊到同樣的問題。
先來說說這位鄰居阿伯的故事,他今年78歲,公股銀行退休,和老婆兩人同住,這些年來他們都是以退休金當作日常生活開銷養老費用。
大約3年多前,阿伯的太太外出買菜時被車子撞傷骨裂住院,手術之後住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才出院,都是阿伯待在醫院陪伴照顧,兒子人在美國並沒有回來幫忙,還好阿伯還有兩個女兒也住在台北,有時間會過去醫院幫忙他一起照顧。
兒子大學畢業當年,跟阿伯說要和女朋友一起出國留學,就簡單地以公證方式登記結婚,告訴鄰居阿伯他們拿到碩士學位之後就回來,但等到完成學位後,他們夫妻還是嚮往美國的生活,就跟阿伯約定先在美國生活5年,之後再回台灣工作並照顧他們倆老。
阿伯說,以前每年寒暑假期間兒子媳婦都會帶孫子回台灣看他們,每次回台灣大約停留3、4個禮拜左右的時間,一半時間會帶阿伯他們兩個老的到處走走(另一半時間則是安排過去媳婦娘家住),出去玩和用餐費用大都是由阿伯付帳。
兒子媳婦他們在美國工作、生了小孩、小孩就學⋯⋯⋯時間一天一天過去,大孫子現在都已經上國中了,早把當年的「5年回台承諾」拋諸腦後,應該是和媳婦準備在美國落地生根了!聽到這邊感覺得到阿伯那種疼兒子孫子卻又有些不高興的親情感傷。
這幾年因為疫情的關係,兒子都沒有回台灣,只用電話或是視訊電話聯繫。
阿伯接著說,去年兒子打電話回來跟他說,想給孫子更好一點的教育環境,準備換到更好的學區就讀,想把現在住的房子(當年買的時候,阿伯出了不少錢幫忙購買)賣掉,換學區附近大一點的房子,希望阿伯能幫他。
阿伯夫婦倆人平日節儉,但也沒有很多錢,身上的錢差不多就是倆老的養老基金,支應平日的生活花費尚足夠,要突然拿一大筆錢出來幫兒子換更大間的房屋是有困難的。
兒子知道阿公阿媽疼孫子的心理,電話中有意無意暗示說反正房子以後也是要留給他的,希望阿伯能把現在住的房子拿去銀行貸款個800萬、1000萬元出來,房貸兒子媳婦會負擔,這樣他們就可以順利在美國幫孫子換一個更好的居住環境。
當時聽到這邊,我跟阿伯說「千萬不要這麼做,這樣做的風險很高,萬一哪一天沒有繳房屋貸款,房子最後可能會被銀行拍賣掉,走到那一步就麻煩了」
由於阿伯夫婦平常都一起去當志工,交情比較好的志工朋友也跟他們說過「萬萬不可」,更告訴他們年紀已經那麼大了,身邊要留點錢才行⋯⋯⋯,房子住得好好的,千萬不能拿去貸款給孩子享福,到時候受苦的是自己。
阿伯半開玩笑的(其實是語重心長)跟我說「以前他們父母親那個年代栽培小孩是養兒防老,現在變成是養兒妨老」!
接著阿伯問我,如果哪天他們倆老百年以後,房子和銀行存款只想留給女兒(不想留給兒子),有沒有什麼辦法?
當下直覺阿伯似乎對這個一路栽培的兒子有些不滿,我跟他稍微解說一下,我們台灣的法律,遺產有「特留分」的規定,還是要有一定的比例必須留給兒子,如果你真的完全都不想留給兒子,可能必須要有一些不孝棄養或是重大的惡劣行為⋯⋯等情況或許才行,這方面可能要問律師他們會比較清楚,阿伯接著表示只是隨口問一下瞭解一下而已。
最近,又跟阿伯聊天聊到房屋貸款的事,阿伯說,並沒有把台北住屋拿去貸款,後來兒子媳婦自己想辦法,還是解決了換新屋的問題。
接著來談談我這位還在辛苦上班工作的客戶,家住新北市,一個月薪水約33000元,他老婆已經退休家管,每個月可領20000多元的勞保年金,兩人身上存款只有數拾萬元,他兒子的想法很單純,可以拿爸爸名下的房子去跟銀行貸個500萬元當作頭期款,他們便可以去買1000到1500萬元左右的房子。
我問客戶:你兒子現在每個月的薪水大概是多少?
客戶說:一個月大概有5萬多,每季還會有季業績奬金。
我再問客戶知不知道跟銀行借100萬,20年期本利攤還每個月大概要還多少錢?簡單計算跟他說,每借100萬大概要還5000元,假設你現在住的這間房子跟銀行借500萬,每個月大概要還2萬5千元,你兒子若再買一間,貸款800萬好了,每個月要還4萬元,這樣加起來每個月要還6萬5千元,你兒子每個月的薪水拿來還銀行貸款都不夠,況且他還要養3個小孩和車子, 「用現在住的房子貸款去買另一間房子」通常是投資型態的做法,我們是自住購屋,這種做法風險非常高,須謹慎。
再告訴他,現在的時機並不是很好,萬一哪天兒子(失業或換工作)繳不出貸款,或者只夠繳其中一間的貸款,是要先還你們現在住的這間?還是他新買的那間?也把上面「阿伯的故事」給他參考,請他跟他老婆分析一下這些狀況,以免這間年輕時辛苦打拼買的房子,最後卻被銀行給拍賣掉就慘了。
你們夫妻討論商量好之後,再分析事情嚴重性給兒子聽,我想你兒子的想法應該會有所轉變。
後來,客戶說全家一起討論後,他兒子也覺得那樣做的風險有點高,決定暫時就先以租屋為主、努力賺錢存錢,等到身上存款多一點的時候再考慮買房這件事,算是一個圓滿的結果。
結語
時代一直在變,處於幸福熟齡階段的「阿伯們」觀念也要跟著改變,要保護好自己身上的養老金和養老窩,萬一養老金不足時,房屋還可以「以房養老」,生活才能更有安全感,千萬不可因為疼愛子孫,就把唯一的養老窩拿去扺押借款。
而年輕一代的朋友,應該好好努力打拼一切靠自己,不要抱持從上一代那邊「挖寶」的念頭,父母養你到大沒跟你拿孝親金已經很好了,必須明瞭他們辛苦打拼一輩子僅存的「財產」,他們有權決定是否留給你(子女)或是大愛捐贈做公益。
作者簡介_施國文
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民國55年生於台北
學歷:畢業於國立臺北商業專科學校(現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經歷:求學時邊念書邊打工,擺過地攤幫助家計。79年進入證券業,直到105年離開職場,開啟證券人生2.0。具有證券、期貨、投信、投顧、信託、保險……等相關證照。
自創「GOWIN投資模式」,曾有多家財經媒體邀訪,包括《Smart智富月刊》、《財訊》、《今周刊》、《鏡周刊》等。並於臺灣大學、醒吾科技大學、保險本舖等機構演講分享。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阿伯的「房」事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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