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外籍看護逾25萬人,不少家有年邁或失能的長者長年倚賴外籍看護工照顧。近兩年,受新冠肺炎衝擊,移工引進全暫停,國內外籍看護市場大缺工,打亂法定的人力仲介市場。
面對違法超收亂象的市場,仲介費要多少才算合理?本文整理各項法定的仲介費、及相關費用標準,鼓勵家屬檢舉趁疫情大賺不義財的黑心仲介。
申請一名外籍看護到家裡來,家屬事先要帶長輩往返醫院評估,取得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下一步是要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招募許可函」,正式進入申請外籍看護的流程
在台灣,9成以上家庭選擇尋求人力仲介公司的服務,一般來說,申請家庭看護的費用分為三大類:
- 申請外籍看護的仲介費
- 每個月外籍看護的薪水
- 保險、健保等其他雜費
各項雜支、收費項目令人暈頭轉向,到底價格要多少才算合理?
介紹費1萬7千元是標準,「買工費」屬非法
依法,仲介公司得向僱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仲介費),收費不得超過外籍勞工第一個月的薪資,以家庭看護工為例,即不可超過1萬7千元;法律並規定,仲介可向外國人收取服務費,第一年每月不得超過1800元、第二年不得超過1700元、第三年以上每月不得超過1500元。
言下之意,政府明訂仲介就只能向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17000元、每年服務費2000元,超過上述費用即為違法。
目前,由於外籍看護缺工,不少雇主反應仲介除收取「介紹費外」,還收取3-5萬不等的「買工費」。
事實上,「買工費」發生在國外,母國的仲介或介紹人(俗稱牛頭)會到鄉下找移工到訓練所,移工進入訓練所後,仲介端要付給牛頭錢,為仲介與仲介端的交易成本。然而,目前因疫情衝擊,大多外籍看護非由國外引進,多是國內雇主轉換,因此仲介端也無「買工費」成本。
總結來說,買工費不僅不在交易成本內,台灣仲介以移工輸出國的名義向雇主收取費用,是違法行為。
月薪雜項支出多,「移工仲介費」屬違法
外籍看護進入家庭後,雇主每個月除了看護的月薪1萬7千餘元外,加班費(每日567元*4天)、三餐費用及保險費;每月需繳納政府2000元就業安定費。至於仲介端,則雇主要給付服務費每年2000元(每月約167元)。
除此之外,移工依法每月給付仲介每月約1800的服務費(第一年),雇主與外籍看護普遍會另外進行勞資協議,由雇主代付。
目前也有照顧家屬反應,家中外籍看護另外要給台灣仲介公司「移工仲介費」(俗稱咖啡錢,通常為輸出國給台灣仲介公司的抽成,若有收取多轉嫁給移工),市面上收費平均落在5-7萬。台灣現行規定不可收取,移工不需要向仲介繳納「移工仲介費」。
移工至今遲遲進不來,撤簽能不能退仲介費?
以往,引進一名外籍看護等待期平均約4個月;近2年,因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台灣引進移工限於停頓,外籍看護市場大缺工,平均等待期逾一年。
不堪等待期過長,不少家庭選擇向原本合作的仲介公司撤簽,另外尋求其他仲介公司合作、或尋求長期照護機構喘息。
撤簽後,仲介可以不退「仲介費」嗎?對此,應視雇主與仲介當初簽訂的契約決定。
檢舉黑心仲介違法超收 2萬元檢舉獎金!
為防止仲介公司巧立名目或假借名義向雇主或移工收取額外費用,依照就業服務法明文規範,仲介公司收取費用、項目及金額都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若有超收即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0條。
言下之意,若仲介在簽約時收取介紹費外,還另外收「買工費」,或向家中外籍看戶收「移工仲介費」,即屬違法,雇主可向勞動部勞發署及各縣市勞工局外勞服務科提出檢舉。
只要附上檢舉人姓名、檢舉人身分證字號或外僑居留證號碼或護照號碼、聯絡地址或電話。並載明被檢舉人姓名、被檢舉公司(商號)名稱、負責人姓名或營業地址;並填寫涉嫌違法規定的具體事項、違規地點、時間等相關佐證資料或可供調查線索。檢舉案成立後,公部門會寄發獎勵金通知書,並發2萬元檢舉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