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工作一輩子到老,身家不錯,你會先將財產慢慢移轉給子女,還是等身後讓他們自己處理呢?
在你心中還沒浮起答案之前,先簡單跟大家說明一下,如果在生前就處理,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分配,不用擔心子女之間爭產或互告的問題,也不會因為一個環節沒處理好,結果遺產無法照自己的想法被分配,像是遺囑沒有符合法定要件、違反特留份等等。
但是如果,財產都在生前分配給子女,有可能子女認為分配不公,跟父母翻臉,甚至有不少新聞案例,爸媽把財產都給小孩了,結果年老沒有人要養,被當人球踢來踢去,風險其實是最高的,再來還有一種狀況是,錢雖然都在自己身上,但是老了病了失智了,結果錢被偷偷領走,還是沒有用在自己身上。
天啊!人生真難不是嗎?其實,這就是我前一陣子去修習財產規劃師課程的原因,想要了解資產要怎麼配置,可以降低前面所講的那些種種風險。
首先,我們還是會建議大家一定要立遺囑,怎麼說呢?在我們事務所,有不少案例是家族成員之間的遺產糾紛,雖然,法律上有規定應繼分,好像該怎麼分就怎麼分,但是還是會有類似以下這些狀況發生:
一、 有繼承人之一說,爸媽生前有口頭表示過財產要怎麼分,只是沒有寫遺囑,但其他繼承人不承認。
二、 跟爸媽住在一起的繼承人覺得自己有養爸媽,應該分比較多。
三、 有繼承人覺得,另一個繼承人在生前跟爸媽私下拿了不少錢,這些應該扣掉,但這些又沒有足夠的證據。
四、 有繼承人認為,某個繼承人在生前跟爸媽早就不相往來,不應該有繼承權。
五、 男繼承人覺得女繼承人不應該分一樣多。
六、 大家一起繼承的房子剛好其中一位繼承人住在裡面,不願搬也不願付房租。
七、 繼承的房子有好幾間,到底誰該分哪一間,吵都吵不完。
我說的這些只是種種遺產糾紛的其中幾樣,但是實務上,為了遺產爭訟的案例,可能有上千種故事。我先來說說,前面這幾種案例的解答好了。
一、 只要沒有符合法定要件的遺囑都無效,即使爸媽真的有說過,所以如果有交代,一定要依照法定的方式立遺囑,不要徒增子女的爭執。
二、 這部分可以從請求分擔扶養費的方式來下手,但不能從遺產中直接扣除。
三、 法律上有幾種生前分產的確可以扣除,像是子女要結婚、搬出去或是做生意,但是如果爸媽並沒有意思要把這些當作遺產的預先給付,就不能扣除,問題是,爸媽的意思要證明,可能又是一場羅生門。
四、 對不孝子女有所謂的剝奪際繼承權沒錯,可是通常還是要能證明爸媽的確明確表示過,萬一沒有明確的證據,還真是所謂的「與無對證」。
五、 這部分可能就是純粹傳統觀念的遺毒,法律上繼承權是沒有性別之分的。
六、 可以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搬遷或給付房租,但終究還是要手足打官司。
七、 民事程序有請求分割遺產的聲請,可以讓法官來裁定怎麼分比較公平。
不知道以上的分析,跟大家的法感一不一樣呢?但至少,你一定了解到遺產沒有則已,有起來可能會引起多少手足鬩牆、親子恩斷義絕的。有人說,那我就把財產花光光不就得了,不好意思,那如果你花完了結果發現上帝還沒打算約你去喝咖啡該怎麼辦呢?這就是財產規劃要解決的問題,以後再繼續跟大家分享喔~
個人臉書:林靜如
律師娘IG:anica114
律師娘的youtube:斜槓主婦林靜如
臉書社團經營:娘子軍創業共學團、娘子軍讀書會
娘子軍LINE@帳號:@womengo
本文獲「律師娘悄悄話」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