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一定要出去賺錢,跟女性一定要在家相夫教子,這兩句話狹隘的程度是一樣的。
因為身為一個自由的個體,女性沒有一定要怎樣。
某次我婆婆謾罵我是寄生蟲,她還有問我這房子是我的嗎?(廢話,當然是。)我有繳一毛貸款嗎?(廢話,當然有。)
其實我大概知道她是想要以職業婦女的身分,對家庭主婦進行羞辱。
儘管我根本不是家庭主婦,但我也不跟他們解釋我在全天候顧小孩的同時,當全職KOL的工作量與收入完全是一份正常的職業,因為就算我是家庭主婦,你也不能說我是寄生蟲。
持家、育兒,是非常龐雜的事,我很不喜歡「職業婦女瞧不起家庭主婦」的這個鄙視鏈,覺得女性沒有自己賺錢,就沒有底氣,這背後的思想是什麼?
出門工作的職業比在家帶小孩尊貴?太太跟先生要錢的時候是低聲下氣卑微的?沒有自己賺錢就不敢花錢?要離婚的時候沒有保障?
這些都是在假設一個家庭中,先生是甲方、太太是乙方,這是雇傭關係。誰賺錢誰說話大聲,這不就是父權遺毒嗎?邊舉著兩性平等的新世代大旗,但是前提是妳也要賺錢才平等?
按照這個邏輯,那還要賺一樣多才一樣平等呢。曾經有個富二代在聚會中暢談經濟獨立有多重要,我想應該是因為沒有人對富二代說過:「你爸媽的錢你不能用喔,你這樣是沒有經濟獨立。」
但是卻會對家庭主婦說:「妳老公的錢妳不能用喔,妳這樣是沒有經濟獨立。」
Excuse me,要拿老公的錢,比拿爸媽的錢需要本事多了。老公是自己掙來的,老爸不是。
如果把一個人的獨立跟尊嚴建立在有沒有錢上,那沒有工作過的富二代,也是經濟獨立?
如果娘家的錢匯到家庭主婦的戶頭裡是經濟獨立,那老公的薪水直接匯到太太的戶頭,算不算經濟獨立?不缺錢的家庭主婦,就是經濟獨立?
那不是什麼獨立,那只是在說要有錢。戶頭裡要有錢這件事我倒是覺得挺理所當然的,但這錢跟是誰給的、是不是有出去工作就無關了。
我認為精神的獨立、思想的獨立、才是一個人是否獨立的關鍵。不管怎樣,夫妻之間應該是平等的。男人也沒有一定要當賺錢的那方,怎樣對家庭最好就怎樣。
一旦把人的尊嚴、對人的尊重跟金錢掛鉤,鄙視鏈是永遠不會消停的,這件事不健康。
胡適說:「人性最大的惡,恨你有、笑你無、嫌你窮、怕你富。國人與國人第一次見面,就打量對方的身分、身價,然後再選擇,是給對方跪著,還是讓對方給他跪著。」
對抗鄙視鏈,就是對抗人性的惡。
(本文摘自《不要做自己了,你做個人吧》,時報出版,Mumu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