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過去了就是夫家的人,錢也歸夫家管」這句話到底合不合理呢?一名女網友表示,婚後住在婆家,夫妻2人每個月都會拿1萬2000元給婆婆當做生活費,但最近年底領年終了,婆婆卻向她要求「年終分一半」,而丈夫也表示大嫂一家都有給,言下之意就是得比照辦理,讓她相當無奈。
不過兩性專家黃越綏曾表示,媳婦孝順這問題不是「應不應」而是「機率大不大」,如果希望媳婦主動定期出錢孝敬婆婆,那接下來只會出現2種情形。
該名網友在《爆料公社-匿名公社》指出,她在婚前就和先生有共識,婚後暫時與大哥一家4口同住公婆家,等到努力存到錢就買房搬出去,在這段期間,夫妻2人每個月都會拿1萬2000元,給婆婆當做生活費。
適逢年底公司發年終,但婆婆一知道後,便向原PO提出要分一半的想法,讓她不可置信,沒想到先生也勸「以前大嫂也會給」,頓時讓她感到很不公平。
原PO列出理由,認為她和先生2個人每個月已經給婆婆1萬2000元生活費,而大哥一家4口也給同樣的錢,相較之下生活經濟負擔相對小。而今若再將年終分一半給婆婆,那麼存錢買房是不是就遙遙無期?加上先生也不願意租房子,「難道我就真的只能分一半的年終給婆婆嗎?」
PO文一出引起不少人回應,多數人認為辛苦工作一整年的年終獎金,本來就該留給自己,頂多過年包紅包給婆婆就好。也有人認為,原PO的老公也有問題,「憑什麼啊?妳老公是豬嗎?」、「不是老公的問題嗎?我婆婆從來不敢跟我開口。」
主動出錢孝敬?媳婦其實沒必要孝順妳
在兩性專家黃越綏撰文的「婆媳學問大:黃越綏解答世代婆媳問題」中曾表示,婆媳之間如果關係好的話,每逢婆婆的生日、母親節或過年,做媳婦的大概也會主動禮貌性地包紅包,或購買禮物作為孝敬的表示。
但這問題不是「應不應」而是「機率大不大」,如果指望媳婦會主動定期出錢孝敬婆婆,那麼情況大概只有兩個:若不是同住在一起必須分擔、補貼伙食費,要不然就是婆婆幫媳婦托兒的代價。另外就是兒子要孝敬母親,而透過媳婦代為處理。
媳婦如果有私房錢的話,會孝敬的對象也是她娘家的母親,而不是夫家的婆婆。
作為晚輩 不該奉養家中的老人嗎?
黃越綏指出,其實很多的女性也未必就真的那麼孝順自己的母親,只是因為太討厭婆婆,而拿它來當代罪羔羊罷了。
但是明理的婆婆只要想到自己親生兒女都未必真的會孝順,怎麼能夠要求媳婦這個別人家的陌生女兒會來孝敬妳呢?與其希望媳婦來孝敬妳,不如妳先少為他們做牛做馬的付出,改換成自己孝敬自己,還比較輕鬆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