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格拉斯是個真實人物,也是美國西部拓荒史上的一個傳奇人物,在1823年的任務中,被棕熊攻擊,身受重傷的他隨後又被兩名隊友拋下,沒想到,兩個月後他奇蹟似地生還,他披著一隻棕熊的皮革回到了商貿小鎮,且透過口述的方式將這段奇蹟般的劫後餘生記傳頌了下來......
(內文有劇透,請慎入)
19世紀初期,美國西北部還處在一大片的原始森林區,可是白人已經深入印第安民族的居住地去奪取各種資源賺錢,當時最熱門的生意便是皮草交易。皮革公司雇請熟門熟路的獵人領隊深入森林中去獵殺動物,剝下皮毛,再帶回來販售。
但可觀利潤的背後其實有著重重凶險,因為除了各種野生猛獸的反撲外;還有嚴峻氣候的考驗與艱險路途的阻礙;以及同是皮草生意競爭者的其他白人獵隊;最後,最致命的則是因為棲息地受到壓迫,而轉為變得好戰的印地安部落(當時白人與某些印第安部落勢不兩立,可說是必殺之而後快之的敵對狀態),他們精於狩獵,神出鬼沒,又對環境瞭若指掌,可隨時獵殺、突襲白人獵隊。
休・格拉斯是這次獵隊的響導,他是個富有傳奇色彩的獵人,除了熟知地形與各印地安部落的習性外,大家都傳說他曾親手殺掉一個美國軍官(在當時這是要判吊刑死亡的重罪),而且他還娶了印第安姑娘,生了一個混血小雜種(這是片中的用詞)。
這個獵隊在遭受強悍的印第安部族偷襲後,格拉斯便建議隊長放棄來時的水路交通方式,因為印地安人熟識水路,必定會不斷追擊他們,直到將他們趕盡殺絕。為了保命,他們最保險的路徑是放棄船隻,往山上走,繞遠路回到他們聚集的城鎮。當然,這對其他人來說是個完全不合理的建議,因為要徒步在冬天翻越險峻重重的山嶺本身就是個九死一生的冒險,何況他們還要放棄辛苦獵得的皮草,但最後,隊長卻選擇相信了格拉斯的專業判斷,不顧眾人的怨聲,跟著格拉斯走了山路。
本來這段山路就難於行進,又發生了致命的意外,格拉斯隻身前去堪驗路徑時,與一隻大棕熊正面交鋒!最後他雖燃手刃了大棕熊,但結果是他也傷重至瀕死邊緣,別說在那樣的野外根本沒有足夠的醫療資源拯救他,就算有,以他傷重的程度也是九死一生的險況,何況在那樣酷寒的環境下,眾人一面在路況不明又風雪交加的山嶺上趕路逃命,還要拖著這個將死未死之人,走到最後,每個人都是心力交瘁了……
最後隊長不得不忍痛做出了決定,他留下了兩個獵人,費茲傑羅和吉姆看顧格拉斯,美其名是照顧他,其實隊長的囑咐是:「等格拉斯嚥下最後一口氣後,要好好安葬他!」於是兩個獵人跟格拉斯的混血兒子還有格拉斯單獨留在了山上,陪伴格拉斯;然後隊長便跟著其他獵人繼續往前走去。
沒想到陰錯陽差,費茲傑羅在取得格拉斯的同意後,想送格拉斯「好走」,以免他們被拖累,連帶著格拉斯的孩子也可能被追來的印地安人給殺了。沒想到事情變成格拉斯兒子與費茲傑羅的衝突拉扯,最後費茲傑羅誤殺了格拉斯的兒子,羞憤之下,決定拋下格拉斯一走了之。
於是重傷的格拉斯便孤零零地在雪地中等死。沒想到等到的卻不是死亡,燃熾的怒火燒灼了他的身心,讓他立下了復仇的決心!拼著這口氣,他獨力拖著重傷的軀體,爬過冰凍的山脈,躲過印地安人的追殺以及各種嚴酷的氣候挑戰,只為了追到費茲傑羅報仇……
這是去年以神乎其技的長鏡頭震撼國際影壇的「鳥人」導演阿利安卓・崗札雷・伊納利圖的最新力作,這次他再次與因「地心引力」和「鳥人」兩度奪下奧斯卡最佳攝影指導的艾曼努爾・盧貝茲基合作,而且挑戰另一種不可能:實境與自然光的拍攝!
攝影團隊在加拿大與阿根廷各地取景,片中的自然風光曠闊震撼,又是高聳陰森的原始森林,又是湍急浩蕩的瀑布,又是漫野荒雪的山嶺,好像是一次把國家地理頻道的自然風光吸納進了電影中那樣,宛如一場視覺饗宴。但因為採實景拍攝,又追求自然光效果,所以是個非常艱辛的拍攝旅程,每天能工作的時數很短,又必須長途跋涉到荒袤的拍攝地,對所有人來說,特別是演員,都是一場生理與心理的持久戰。所以看完本片後,不得不為男主角李奧納多的表現讚嘆、欽服!(大家都把他視為今年奧斯卡影帝的大熱門)
休・格拉斯是個真實人物,他是美國西部拓荒史上的一個傳奇人物,在1823年的任務中,被棕熊攻擊,身受重傷的他隨後又被兩名隊友拋下,沒想到,兩個月後他奇蹟似地生還,他披著一隻棕熊的皮革回到了商貿小鎮,且透過口述的方式將這段奇蹟般的劫後餘生記傳頌了下來。當然,後來流傳的版本多少有些「神化」的情節,但他遭遇棕熊攻擊,以及獨力在天寒地凍下求生的過程卻是真實的。
1971年這個故事也曾被改編成電影「Man in the Wilderness」(查不到台灣翻譯),而這次電影改編的則是2003由麥克・龐可撰寫的同名小說「The Revenant」,revenant的意思是:從陰間回來的人。
本片也被視為今年奧斯卡的大熱門。
除了自然景觀的遼闊,本片也用了非常多的大特寫鏡頭讓觀眾直接逼近主角的臉部表情,除了讓我們無限貼近主角窘迫的內心情狀外,更造成一種極度壓迫的視覺張力,而透過大特寫的景深處又是無垠延伸的自然環境,這樣的鏡頭語言除了對比出人類的渺小,更視覺化的將那種人與自然的衝突感放大到極致的地步。當然,片中還是有很多運鏡流暢的長鏡頭,與其說這是一個造價昂貴的好萊塢精品,不如把他看成是一次主創者完成自我挑戰的藝術創作實驗。
說真的,若不是一個電影人,我個人實在無法欣賞這部片,我的意思是,對電影工作者來說,看本片有點像是「朝聖」,看資金充裕、技術純熟的工作團隊怎麼打造另一個視覺奇蹟的過程,但是本片本身的故事實在不是讓人愉悅的類型,尤其片長兩個小時五十分,過程中充滿赤裸裸的血腥場面與極慢的敘事節奏,實在不是一個歡快、輕鬆的觀影經驗,我們因為身為電影工作者,可以忍受與習慣這樣的節奏與實驗,但我個人實在想不到一般觀眾要從什麼點切入來欣賞本片,更遑論他的故事核心還是非常個人的「復仇」這樣狹隘、不符合我們儒家「以德報怨」精神的主題,結局也沒讓我看到有什麼昇華的形而上視點,讓我只能把他定義是一部極大成本的小眾片了……
即使我個人是對導演的技法讚嘆不已的,但客觀來說,他對大說數人而言,未免沈重拖踏了點……
最後,我實在忍不住在觀影過程中不斷想著:「李奧納多應該很痛恨這不是一部傳統的華人武俠片,因為根據傳統的武俠片規則,通常大難不死的主角,會被世外高人拯救,並且認定是練武奇才,然後就習得一身絕世武功,展開復仇之旅,不用再被追殺、歷經坎坷地瀕死苟活……」只能說武俠片的演員好像好過多了!
休・格拉斯是這次獵隊的響導,他是個富有傳奇色彩的獵人,除了熟知地形與各印地安部落的習性外,大家都傳說他曾親手殺掉一個美國軍官(在當時這是要判吊刑死亡的重罪),而且他還娶了印第安姑娘,生了一個混血小雜種(這是片中的用詞)。
這個獵隊在遭受強悍的印第安部族偷襲後,格拉斯便建議隊長放棄來時的水路交通方式,因為印地安人熟識水路,必定會不斷追擊他們,直到將他們趕盡殺絕。為了保命,他們最保險的路徑是放棄船隻,往山上走,繞遠路回到他們聚集的城鎮。當然,這對其他人來說是個完全不合理的建議,因為要徒步在冬天翻越險峻重重的山嶺本身就是個九死一生的冒險,何況他們還要放棄辛苦獵得的皮草,但最後,隊長卻選擇相信了格拉斯的專業判斷,不顧眾人的怨聲,跟著格拉斯走了山路。
本來這段山路就難於行進,又發生了致命的意外,格拉斯隻身前去堪驗路徑時,與一隻大棕熊正面交鋒!最後他雖燃手刃了大棕熊,但結果是他也傷重至瀕死邊緣,別說在那樣的野外根本沒有足夠的醫療資源拯救他,就算有,以他傷重的程度也是九死一生的險況,何況在那樣酷寒的環境下,眾人一面在路況不明又風雪交加的山嶺上趕路逃命,還要拖著這個將死未死之人,走到最後,每個人都是心力交瘁了……
最後隊長不得不忍痛做出了決定,他留下了兩個獵人,費茲傑羅和吉姆看顧格拉斯,美其名是照顧他,其實隊長的囑咐是:「等格拉斯嚥下最後一口氣後,要好好安葬他!」於是兩個獵人跟格拉斯的混血兒子還有格拉斯單獨留在了山上,陪伴格拉斯;然後隊長便跟著其他獵人繼續往前走去。
沒想到陰錯陽差,費茲傑羅在取得格拉斯的同意後,想送格拉斯「好走」,以免他們被拖累,連帶著格拉斯的孩子也可能被追來的印地安人給殺了。沒想到事情變成格拉斯兒子與費茲傑羅的衝突拉扯,最後費茲傑羅誤殺了格拉斯的兒子,羞憤之下,決定拋下格拉斯一走了之。
於是重傷的格拉斯便孤零零地在雪地中等死。沒想到等到的卻不是死亡,燃熾的怒火燒灼了他的身心,讓他立下了復仇的決心!拼著這口氣,他獨力拖著重傷的軀體,爬過冰凍的山脈,躲過印地安人的追殺以及各種嚴酷的氣候挑戰,只為了追到費茲傑羅報仇……
這是去年以神乎其技的長鏡頭震撼國際影壇的「鳥人」導演阿利安卓・崗札雷・伊納利圖的最新力作,這次他再次與因「地心引力」和「鳥人」兩度奪下奧斯卡最佳攝影指導的艾曼努爾・盧貝茲基合作,而且挑戰另一種不可能:實境與自然光的拍攝!
攝影團隊在加拿大與阿根廷各地取景,片中的自然風光曠闊震撼,又是高聳陰森的原始森林,又是湍急浩蕩的瀑布,又是漫野荒雪的山嶺,好像是一次把國家地理頻道的自然風光吸納進了電影中那樣,宛如一場視覺饗宴。但因為採實景拍攝,又追求自然光效果,所以是個非常艱辛的拍攝旅程,每天能工作的時數很短,又必須長途跋涉到荒袤的拍攝地,對所有人來說,特別是演員,都是一場生理與心理的持久戰。所以看完本片後,不得不為男主角李奧納多的表現讚嘆、欽服!(大家都把他視為今年奧斯卡影帝的大熱門)
休・格拉斯是個真實人物,他是美國西部拓荒史上的一個傳奇人物,在1823年的任務中,被棕熊攻擊,身受重傷的他隨後又被兩名隊友拋下,沒想到,兩個月後他奇蹟似地生還,他披著一隻棕熊的皮革回到了商貿小鎮,且透過口述的方式將這段奇蹟般的劫後餘生記傳頌了下來。當然,後來流傳的版本多少有些「神化」的情節,但他遭遇棕熊攻擊,以及獨力在天寒地凍下求生的過程卻是真實的。
1971年這個故事也曾被改編成電影「Man in the Wilderness」(查不到台灣翻譯),而這次電影改編的則是2003由麥克・龐可撰寫的同名小說「The Revenant」,revenant的意思是:從陰間回來的人。
本片也被視為今年奧斯卡的大熱門。
除了自然景觀的遼闊,本片也用了非常多的大特寫鏡頭讓觀眾直接逼近主角的臉部表情,除了讓我們無限貼近主角窘迫的內心情狀外,更造成一種極度壓迫的視覺張力,而透過大特寫的景深處又是無垠延伸的自然環境,這樣的鏡頭語言除了對比出人類的渺小,更視覺化的將那種人與自然的衝突感放大到極致的地步。當然,片中還是有很多運鏡流暢的長鏡頭,與其說這是一個造價昂貴的好萊塢精品,不如把他看成是一次主創者完成自我挑戰的藝術創作實驗。
說真的,若不是一個電影人,我個人實在無法欣賞這部片,我的意思是,對電影工作者來說,看本片有點像是「朝聖」,看資金充裕、技術純熟的工作團隊怎麼打造另一個視覺奇蹟的過程,但是本片本身的故事實在不是讓人愉悅的類型,尤其片長兩個小時五十分,過程中充滿赤裸裸的血腥場面與極慢的敘事節奏,實在不是一個歡快、輕鬆的觀影經驗,我們因為身為電影工作者,可以忍受與習慣這樣的節奏與實驗,但我個人實在想不到一般觀眾要從什麼點切入來欣賞本片,更遑論他的故事核心還是非常個人的「復仇」這樣狹隘、不符合我們儒家「以德報怨」精神的主題,結局也沒讓我看到有什麼昇華的形而上視點,讓我只能把他定義是一部極大成本的小眾片了……
即使我個人是對導演的技法讚嘆不已的,但客觀來說,他對大說數人而言,未免沈重拖踏了點……
最後,我實在忍不住在觀影過程中不斷想著:「李奧納多應該很痛恨這不是一部傳統的華人武俠片,因為根據傳統的武俠片規則,通常大難不死的主角,會被世外高人拯救,並且認定是練武奇才,然後就習得一身絕世武功,展開復仇之旅,不用再被追殺、歷經坎坷地瀕死苟活……」只能說武俠片的演員好像好過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