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館老闆娘張介梅嫁給老闆羅駿樺十三年,似家人、似朋友就是無夫妻之實。有一天,他們離婚了,她讓羅駿樺簽下一紙堪稱「割地賠款」的(離婚協議書),卻只假扣押到一四九萬元,一場情、理、法的試煉,才正要登場。
台北市永康街知名的「冰館」,今年一月無預警歇業,意外扯出老闆夫妻的感情與財務紛爭,一時成為熱門的社會話題,也讓老饕痛失了一道夏季美食。老闆羅駿樺揚言:「官司沒結果,冰館就不復業!」不過,縱使還無法品嘗到鮮美的芒果冰,讀者還是可以從這場愛恨交織的財產攻防大戲,學到不少有用的理財教訓。
冰館老闆娘張介梅從小在永康商圈長大,父親是劇評家,母親周麗華是東門市場大姊大,早年經營博弈事業,據張介梅的前婆婆陳春英形容:「生意好時,錢多到抽屜都塞不下。」
張介梅十九歲在補習班重考大學時,認識了小她兩歲的羅際涓(後改名羅駿樺),「他很有才華、善良又幽默,全班彈琴、唱歌最好聽的就是他,我是他的頭號粉絲。」張介梅回憶說。兩人愛情長跑十年,「我們是斷斷續續交往,他其實滿風流的。」羅駿樺則說,婚前就覺得跟張介梅的關係像妹妹或女兒,最後會結婚是因「大家都走十年了,要負責。」
共創「冰館」 傳為佳話
這樣一段近似青梅竹馬的感情,日後更因共同創業而一度傳為佳話。冰館開業前五年,生意並不好,後來在媒體、台北市政府大量報導宣傳下,一碗芒果冰可以賣到一百六十元還大排長龍,近年更成為日本觀光客遊台北必訪的朝聖地。
羅駿樺回憶說,冰館生意好時一天可賣到四十八萬元,從歷年營收、加上投資的不動產增值、再扣除自己名下所有的部分,大略概算,二○○七年三月十五日兩人離婚時,前妻張介梅應該有三億五千萬元身價,比自己還多。據羅駿樺自己研判,兩人身價大約二比三。據此推估,截至這對夫妻離婚,冰館十二年來,共創造逾五億八千萬元財富(含不動產增值);其中,羅駿樺約兩億三千萬元、張介梅約三億五千萬元。
至於投資標的,據羅駿樺一方出示的資料,張介梅偏好持有不動產,目前登記在其名下,及與友人共同持有的房子有四間,外加一個停車位。而羅駿樺離婚前除了冰館倉庫(放置芒果、物料),資產形式幾乎都是共同基金與保單,離婚後才購入台北市內湖重劃區及台北市廈門街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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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主離婚 各說各話
三年前兩人偷偷離婚,住在同一屋簷下十三年的公婆都被蒙在鼓裡。陳春英說,自己是在半年多前才知道離婚的事,談及此,老人家眼眶略微泛紅,自己當時還問了羅駿樺,「可不可以不要離婚?」
至於為何離婚,張介梅表示主因男方外遇,「他自己告訴我有外遇,叫我幫他,我們一起去教會、算命、拜佛、求道,一大堆,什麼都去。他很掙扎。」
「後來他告訴我,他不屬於一個女人,屬於所有女人。我每天都在家裡等他,我以為上帝會把他救回來。」張介梅說。
到最後,「我是被他逼去離婚,他那時候急,兩個女朋友逼他,想趕快離婚給人家一個交代,他騙我說,離一下馬上就結 , 只是給外面人交代。」
不過,羅駿樺則否認離婚是他提議的。他說,婚後不久就與張介梅無夫妻之實,三十幾歲時遇到一個女的,第一時間向張坦承外遇,她說「可以諒解」;花幾年時間解決後,有一天,張卻跟他說,「我們離婚好了,我要給你身、心、靈的自由。」
「她跟我說沒關係,你應該有自由的選擇權,如果覺得我是你人生最後的伴侶,那我們可以再結婚。」羅駿樺以為張介梅其實是在測試他,當時還豪氣地向辦離婚的律師說:「她名下的財產歸她,我的一半也給她好了。」
羅駿樺目前的委任律師李漢中,以「割地賠款」來形容男方當時所答應的離婚條件;羅駿樺則自我解嘲,「律師跟我說,(法官的)自由心證大不過這張紙(離婚協議書),在這場打不贏的戰爭裡面,有良知的男人就認了。」
若按羅駿樺先前所言,離婚時,張介梅名下資產比他多。按照法定財產制精神,男方可向女方請求平均分配兩人剩餘財產差額,以女方有三億五千萬元、男方有兩億三千萬元估算,張介梅還得給羅駿樺六千萬元。
然而,兩人共同簽訂的(離婚協議書)第三條卻明白寫道:「雙方均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代表男方已永久喪失這項權利。
對此,羅駿樺表示,他根本不懂夫妻財產制度,當時也沒在意這事,因不是真的想離婚,簽(離婚協議書)只是為了讓張介梅安心。而且「律師是女方找的,兩名離婚證人一個是她姊姊、另一個是她最好的同學。」
針對冰館冰店營業收入(含海內外)部分,根據(離婚協議書)約定,一半須給女方,以作為贍養費。但羅駿樺自「去年九月以後都沒給」,張介梅已委託律師在○九年十月十九日寄發存證信函,並且在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
如此看來,張介梅因為(離婚協議書)簽得好,於法,處於有利地位;然而,這把「尚方寶劍」可能只是外表好看,實際上出不了鞘、爭取不到多少好處。事實上,女方目前假扣押男方的財產,結果也只扣到一四九萬元的活期儲蓄存款。
反而,因聲請假扣押後才知道羅駿樺竟已再婚,財產動向也有新變化,原來登記在男方名下的冰館倉庫,已在○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以「夫妻贈與」形式,改登記到羅駿樺新任妻子、信孚產業千金洪嘉珮名下。
張介梅無法擁有丈夫的情,只好善用法律捍衛自身權益。(圖片來源/張介梅提供)
女假扣押 男涉脫產
張介梅的委任律師林育竹表示,假扣押意義在於確保女方債權,先把男方名下財產暫時扣下,好讓女方能根據(離婚協議書)來請求贍養費。不過,實際效益仍須看強制執行的結果,假設男方都脫產了,就算贍養費的官司勝訴也沒有用。林育竹說,從時間點來看,女方寄發存證信函發生在前,冰館倉庫所有權移轉發生在後,懷疑羅駿樺涉嫌脫產,已根據《民法》第二四四條提起「詐害債權」的民事訴訟。
不過,羅駿樺先前以冰館倉庫向華南銀行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亦即,以冰館倉庫當擔保品,向華銀借款的最高額度,最近出現重要變化。林育竹說,冰館倉庫贈與洪嘉珮後,今年二月九日,冰館的最高限額抵押權,從一三二○萬元提高到二四○○萬元,代表羅駿樺一方似已計畫搶先一步把不動產變現金,一旦他們把錢借光光,對女方肯定又是債權的損害。
羅駿樺(右)感謝新婚妻子洪嘉珮(左)在他財產被假扣押後,仍不離不棄。(攝影/吳東岳)
■張介梅 Profile
出生:1965年
現職:無業
學歷:實踐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學系夜間部
經歷:冰館老闆娘
■羅駿樺 Profile
出生:1967年
現職:無業
學歷:延平高中
經歷:冰館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