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董事長江耀宗日前發出公開信,宣布發放每名員工營運激勵金1萬2000元,今天再公告年終獎金3.27個月,台灣高鐵企業工會表示,經董事會支持同意下,今年首次「總獎金制度化」,根據制度對應的總獎金,預估今年總獎金可達6.5個月以上,比先前的6個月還多。
高鐵企業工會今表示,2023年營收成長獲利亮眼,公司卻宣布年終獎金僅2.3個月,每年都在期待年終獎金幾個月,但都在數字公布後失望,因此工會積極尋求「獎金制度化」,就是為了確立「營運成果共享」。
工會指出,2023年在營收創下疫情後新高之際,公司卻依照往例以4.4個月總獎金為天花板,為此工會發起爭議調解,並進入罷工準備程序,才讓公司2023年銀行調降聯貸利費率認列的業外營收約20億元,分潤提撥到總獎金,最後總獎金才從4.4個月提升到6個月。
工會表示,在獎金爭議後,工會跟公司針對總獎金方案協調了9個多月,雙方針對依營業水準提撥總獎金的規則及計算方式,進行多次意見交換。2024年營業收入雖比2023年成長,但營業成本也較2023年高,若依原公司版的總獎金提撥方案,則與2023年公司原提列獎金總額相差不多。
但在企業工會多方努力及內外溝通下,終於成功協商到符合工會訴求的總獎金計列基礎及對應級距,在經董事會支持同意下,「今年首次根據制度對應的總獎金,預估可達6.5個月以上」。
工會提及,在協商過程中,雙方有一個最大的歧見,就是如何分配年終與績效獎金。工會的訴求一直都是大年終、小績效,但公司因管理需求,希望績效大、年終小,在雙方折衝下,最終合意為年終與績效分配的獎金總額相同。
工會說,總獎金會分3筆發放,分別為營運激勵金、年終獎金、績效獎金。其中營運激勵金與年終發放方式,在意義上皆屬於年終獎金,營運激勵金已於今年1月2日發放1萬2元,約公司0.2平均薪資,加上今天(1月8日)公司公告,年終獎金3.27個月,2筆總和實質上會大於績效獎金總額;且在績效獎金發放上,工會也要求管理職與一般同仁考績評等配比要相同,讓同仁更能公平依個人考績享有更好的績效獎金。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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