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今年起董事也必須接受性平內容的教育訓練,沒有做到的公司還會被裁罰,是真的嗎?」一位金控公司人資長傳Line問我。
確實如此。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之雇主,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勞動部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6項授權制訂之「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第3條及第9條規定,實施防治性騷擾之教育訓練為上述規範必備內容,且以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擔任主管職務者為優先實施對象。
沒有將董監事及各級主管列為性平教育訓練優先實施對象的公司,勞動主管機關得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8條之1規定最高可以裁處30萬元,並公布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不只會損失金錢,還嚴重傷害商譽。
法律強制必須上性平課程的人有哪些?
依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第3條及第9條規定,實施防治性騷擾之教育訓練為上述規範必備內容,且以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擔任主管職務者為優先實施對象。因此員工人數30人以上的公司董監事及各部門主管,依法都要上職場性騷擾防治課程,此亦為公司董監事提升其法律素養之措施,可以結合性別平等、企業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課程內容,同時滿足性工法要求及董監事進修義務。
企業的職場性騷擾防治措施,內容應包括性騷擾樣態、防治原則、教育訓練、申訴管道、申訴調查程序、應設申訴處理單位之基準與其組成、懲戒處理及其他相關措施,其中「教育訓練」是很重要的一環。
董監事性平課程應具備內容有哪些?
根據勞動部最新修訂的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公司董事及主管的教育訓練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重要方面:
1. 性騷擾的定義與認識: 首先,董事及主管需要清楚了解何謂性騷擾,包括其法律定義、不同形式(如言語、非言語或身體接觸等)以及性騷擾的嚴重性和對受害者的影響。
2. 法律與政策: 教育訓練應涵蓋相關的法律規範,例如性別平等工作法及相關子法的最新修正內容。包括雇主責任、受害者權利、申訴管道和處理程序等。
3. 預防措施: 董事及各級主管應學習如何建立一個安全、嚴禁性騷擾的安全友善工作環境,包括制定有效的預防策略、教育員工識別及如何防止性騷擾的行為。
4. 申訴程序: 詳細說明當公司接到性騷擾申訴時,正確處理應對程序,包括如何進行調查、保護當事人隱私及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資源。
5. 懲戒與補救措施:董事及主管需了解如何對調查認定屬實的職場性騷擾行為進行適當懲戒,以及為受害者提供補救措施,包括工作職務調整、心理諮商協助等。
6. 性別意識與尊重多元: 訓練應強調性別意識的重要性,教育董事及主管尊重性別多元性,並創造一個包容和尊重的工作環境。
7. 實際案例分析: 透過實際案例的分析,讓董事及主管了解如何有效防止職場性騷擾發生,及知悉性騷擾事件後的處理過程,並從中學習如何更有效地應對類似情況,確實履行雇主法定責任。
8. 持續性平教育:性平教育訓練不應僅為一次性活動,而是一個持續、反覆、每年均須依法進行的教育訓練活動。董事及企業主管應定期更新性平知識和技能,以適應當時法律、政策和社會態度的變化。
性平教育訓練目標
透過上述教育訓練,公司董事及主管將更加裝備自己的性平法律知識,以領導推動企業建立安全、尊重和平等的工作環境。這不僅有助於預防性騷擾的發生,也確保了公司能夠迅速且有效地處理任何可能發生的性騷擾事件,提供受害者立即有效的糾正補救措施,對於維護員工的正當權益及公司的聲譽至關重要。
作者簡介_陳業鑫
在台灣勞動法園地辛勤耕耘的工作者。
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經驗的律師。
目前致力於勞動法普及教育,除以主題式企業內訓從源頭減少勞資糾紛風險外,亦於各民間團體授課,期使勞資雙方對勞動法適用有正確觀念,知悉權利義務邊界之紅線,消弭不必要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