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有兩個孩子的前運動員,我認為孩子能從球場上學到最有價值的東西,是品格。
球場既是他們當主角的地方,也是當配角的地方,很少環境能像球場,讓孩子充分體驗職場。
運動能為孩子帶來的好處,我們已經在專欄裡談了不少次。台灣家長普遍重視教育,希望在孩子成長的黃金階段,所投入的各種活動都能對孩子的未來有益,所以,也熱中為孩子規畫課外活動,為的是能學到「課堂上學不到的東西」。
運動能帶給孩子哪些課堂上學不到的東西?我想在美國,每隔一陣子就會有人熱中討論「球員經驗」與領導能力(Leadership)的關係。主流的說法是,從結果來看,美國社會裡有很多傑出的領導者,包括美國總統、《財星》五百大CEO、企業高級主管、重要計畫負責人等,往往在高中時期都有參與球隊的經歷,甚或擔任過隊長。企業名人多不勝數,但是現任美國總統拜登,在高中時是橄欖球隊球員,川普在高中時期也打橄欖球,並且在一九六四年擔任過棒球隊隊長。
全職運動員非唯一出路
把「該學的都學到」才是正解
這一點,是台灣與美國很不同的地方,當孩子全心投入在某項運動上的時候,台灣家長能為他想到的出路,就是當職業運動員。但在美國,這些孩子與家長同樣把時間與精力投入在運動上,但他們也知道,愛打籃球的孩子,要成為下一個麥可.喬丹的機率並不高。所以他們所關注的層面就會比較深入:孩子在球場上,能不能學到將來能帶著走的東西?
上一篇談到了我的室友大衛,大學畢業後曾經是一個NBA職業球員,現在走下球場,他是美國某一個共同基金的CEO。因為專欄寫到他,我發了Email跟老同學聯絡,聊起陳年往事與後來的人生經歷,大衛跟我說,如果沒有當過運動員,他絕對不會有後來的成就。
在美國不只家長,包括孩子心裡都有一個共識:能當上職業球員,那是很棒的經歷。但是當職業球員的生命很短,走下球場之後,還有人生的黃金階段要過,因此必須把該學的東西都學到。
據美國塔夫茨大學學者勒納(Richard M. Lerner)研究指出,青少年時期積極參與運動項目,有助於提升人生福祉的5C模型發展,包括能力(Competence)、自信(Confidence)、社會連結(Connections)、品格(Character)和同理心(C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