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流來襲,要早起離開溫暖的被窩非常艱難。聽說台北市有國小宣布放「低溫假」,請問上班族勞工可否比照辦理?能不能比照「颱風假」?」
根據中央氣象署指出,這幾天是這波寒流來襲的最高峰,屆時台南以北地區低溫下降約7至9度之間,某些地區體感溫度可能接近零度,連陽明山都有很大的機率下雪!這也讓人聯想到了2016年1月的「霸王級寒流」,讓許多人開始討論是否該放「低溫假」。
勞工可以比照颱風放「低溫假」嗎?
必須先澄清一個觀念:因颱風而實施的颱風假,並不是勞基法規定休假或放假,而是各縣市政府首長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宣布政府機關及學校停班停課,所以停止上班的命令只對公家機關有效,過往勞工因颱風來襲停止出勤,只是很多企業雇擔心因風雨太大,導致上下班通勤有安全疑慮,而比照公務員給予勞工免於出勤的措施。
因此在各縣市首長沒有宣布停止上班的情況下,縱使氣溫很低,上班族勞工仍應該出勤工作。
寒流來襲雇主要注意哪些事項?
針對寒流來襲期間勞工出勤的安全健康維護,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要求雇主遵循。
此指引特別就冬季期間寒流來襲,工作者可能因低氣溫而併發相關疾病,尤其是患有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者,要求雇主應特別留意氣溫變化。
此外,針對需長時間於偏遠地區或戶外從事作業之工作者,需特別注意低氣溫作業風險,以維護勞動權益並強化寒冷天氣期間戶外工作者之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指引提供雇主與工作者參考運用。
哪些行業及勞工必須注意寒害?
職安署於上開指引特別點名於山區、沿海、其他臨水或水上等特殊工作環境,以及從事營造作業、大樓外牆清洗、廣告招牌吊掛、線路檢修、農業、漁業、外送作業等之戶外工作者,需特別注意低氣溫作業風險。因此如Ubereat、Foodpanda 等平台必須特別注意外送員於寒流來襲天候下外送餐點的安全健康措施。
雇主應該採取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由於低溫環境工作恐造成勞工引發心臟及腦血管疾病等職業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針對前述戶外工作,應採取三大安全衛生措施如下:
一、行政管理方面,提醒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安排適當作息時間及提供熱飲、建立工作伙伴互護機制等。
二、健康管理層面,應視勞工身體健康狀況,適當進行工作調配,儘量減少勞工暴露於寒冷天氣的時間,尤其需留意中高齡及患有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者的健康情形,必要時尋求醫師協助。
三、教育訓練方面,雇主應實施低氣溫保健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使勞工瞭解低氣溫危害預防,並配合遵守安全健康的作業程序,減少低氣溫造成的危害風險。
雇主未防範寒害的後果為何?
雇主若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採取低氣溫環境作業的各項安全衛生及應變措施,致生重大職災者,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勞工或其家屬尚可依據勞基法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向雇主請求賠償。
因此上述戶外工作行業雇主必須特別注意落實勞工寒害的預防保護措施。
作者簡介_陳業鑫
在台灣勞動法園地辛勤耕耘的工作者。
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經驗的律師。
目前致力於勞動法普及教育,除以主題式企業內訓從源頭減少勞資糾紛風險外,亦於各民間團體授課,期使勞資雙方對勞動法適用有正確觀念,知悉權利義務邊界之紅線,消弭不必要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