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三年四月十七日,美國聯邦快遞的首批貨運機,在孟斐斯機場趁著夜色起飛。
創辦人弗雷德.史密斯在大學期間就萌生快遞創業的想法,但當時卻遭到教授狠狠打臉⋯⋯。
老鷹、雞、鴨、企鵝、鴕鳥去上學,哪一個最笨又最差?
答案是老鷹,為什麼?老鷹的智商比雞鴨還低嗎?不是的,因為這是「跑步學校」!當老師說孩子是笨蛋時,你要懷疑的不是孩子腦子好不好,而是進錯學校了嗎?
一九七三年四月十七日,美國田納西州的孟斐斯機場,三八九位員工將一八六個包裹放上飛機,十四架飛機趁著夜色起飛。聯邦快遞(FedEx)第一次運送貨物,這個生意出自學生的作業,被教授評為「沒看過這麼蠢的主意」,得到最低分。學生叫弗雷德.史密斯(Fred Smith)。
酷愛飛行 15歲就能自駕飛機
弗雷德出生在有錢人家,爸爸是連鎖餐廳和客運公司的老闆。他小時候有關節病,拐杖是另一隻腳,也是保護自我的武器。十歲時病好了,他參加田徑隊與各種球賽,但最喜歡飛行,十五歲就能開農用飛機,飛越密西西比的平原。
十八歲,進入耶魯大學。他重建飛行俱樂部,經營一家小型的飛機出租公司。大三時,他在經濟學的課堂論文,提出了一個想法:一間公司在夜晚送貨,運送緊急的小型貨物,例如零件、醫療用品或移植器官,確保隔天就能送達。教授認為他沒有考慮營運的困難,給他C,叫他放棄不切實際的想法。
一九七○年,他從越戰退伍回到美國,想做建設性的事,於是想起大學時那份作業。想用最快速度運送貨物,要用最快的交通工具:飛機。但航空的成本太高,加上各州有各自的貨運系統,光是協調怎麼運貨,就要多花上好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