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四年二月七日,留著一撇小鬍子的「流浪漢」於大銀幕粉墨登場,成為影史經典。
卓別林的戲悲苦交加,總讓觀眾又哭又笑。他也勇於用喜劇對抗權威, 諷刺希特勒是傻瓜!
以柔克剛行嗎?柔不是軟弱,是幽默!
一九一四年二月七日,一個臉上撇著小鬍子,頭戴黑禮帽,手拿拐杖的「流浪漢」(The Tramp),第一次在銀幕亮相。
善良的他幫助弱小,用滑稽對抗權威。這是卓別林(Charlie Chaplin)最知名的角色,他用自己的悲苦,為世界創造歡笑!這撇小鬍子,日後割破邪惡的氣球!
卓別林出生於一八八九年,爸媽都是劇場表演者,兩人分居後,他跟著媽媽生活。五歲,媽媽得了喉癌,失聲又失業,他代替媽媽登台表演。八歲就跟著劇團到處跑,兼做零工賺媽媽的醫藥費。十三歲,流落街頭,當過報童、雜貨店夥計、吹玻璃的工人、清潔工。
十七歲,加入馬戲團,學會雜耍,進入喜劇公司。他瘦小蒼白又內向,老闆起初不看好,結果一登台博得滿堂彩,從配角演到主角。
赴美巡演搭上默片熱潮
創造影史經典「流浪漢」
他被派去美國巡迴演出,默片興起,開始演電影。他想創造「全身衝突」的人物,鬆垮長褲、過緊西裝,過大皮鞋、破舊小帽,一撇小鬍子增加年齡。走上舞台,「流浪漢」誕生了。
他認真對待這個角色,跟不同導演溝通表演,都被當耳邊風。演到第十一部片,他跟導演吵架。老闆讓他試試自己導演,一拿起導演筒不得了,處女作《遇雨》(Caught in the Rain)大成功。他推出一系列自導自演的短片,一周出一片,產出三十五部。
他發展出「悲喜劇」風格,在喜劇之中深埋悲傷的哲理。他成了「當代流行文化」,到處都在賣他的形象商品,漫畫畫他,歌也寫他。不只美國,全世界都為他瘋狂。每家公司搶著簽他,最高年薪六十七萬美元,登上全球媒體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