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終除了尾牙,又會有一波轉職、離職潮,不過如果在拿到年終前就提離職,會不會公司乾脆不給年終?
一名網友在Dcard表示,他今(2022)年8月到公司至今工作半年想提離職,可是公司1月要辦尾牙,如果他12月底就提離職,會不會領不到年終,因為自己初出社會不太了解職場,所以想問職場前輩們的意見。
部分網友表示,要做好心理準備「領不到年終的機率有點大」,因為沒有法規規定公司一定要給年終,所以大部分的人都是年後才跳槽、離職,如果年前離職煩心的事很多,「有聽過朋友年底前提離職,被主管以年終為誘因延後到過年後離,但公司不給年終的慘劇」,勸原PO盡量撐到過年,「你一提出年終公司可以不給你」。
有網友以男女交往舉例,「如果女友提了分手,你還會想再買包給她嗎」,指出除非公司明文規定或者當初談薪就有講好年終比例,否則請一律忍耐到領到年終再提離職。
不給年終違法嗎?3種情況中唯獨這情形發生 律師:老闆必須發
要不要給年終獎金,其實得看各個公司規定以及當初勞資雙方是如何約定,勞動律師陳業鑫曾表示,「恩惠性給予」、「 非工資但得依契約請求」、「保障年薪性質」決定拒絕發放年終是否違法。
1. 獎勵、恩惠性給與:
如果雇主徵才廣告並沒有承諾保障一定金額的年終獎金,亦未訂定任何規定義務發放年終獎金的辦法,當初勞資契約中也沒有約定,勞工即使申訴或檢舉,雇主並不會被認定違法。
2. 非工資但得依契約請求:
契約未約定、徵才廣告也沒有承諾,可是雇主在公司制定相關辦法規定年終獎金「發放時需在職」,或「全年在職」者才能領年終,意味著這筆年終獎金雖然不是薪資,但符合規定的勞工是可以請求雇主如數給付。
只不過,因為涉及非工資契約,一旦雇主未發放年終,勞工提出申訴或檢舉,主管機關只能以勞資爭議調解,或向法院提起給付訴訟方式請求。
3. 保障年薪性質:
如果當初勞資雙方在談契約、徵才廣告明定「年薪保障一定月數之月薪」,那麼雇主就應在每月按時給付的薪資外,須給付「保障年薪性質」的年終獎金。若雇主未依約給付就屬違法,勞工可以申訴、檢舉請求勞檢,也能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是向法院起訴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