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作家卡繆,十七歲時患病,自此意識到死亡與生命的荒謬,開始對文學與哲學產生熱愛。
至此,改革是他的戰鬥、文學則是他的武器,他的荒謬與反抗系列作品,被視為二十世紀文學經典。
如果你身在黑暗中,你要習慣黑暗,還是要去找光?如果你舉起火炬,已經習慣黑暗的人,會不會討厭你的光太刺眼?
一九五七年十月十七日,卡繆(Albert Camus)得到諾貝爾文學獎,當年他四十四歲,是法國最年輕的得獎者。這個獎來得正是時候,因為他當時飽受法國知名知識分子攻擊。帶頭圍毆他的是沙特(Jean-Paul Sartre)。沙特們狂熱信奉革命,認為要達到美好未來,任何犧牲在所不惜。為了炒一盤完美的炒蛋,打碎一萬顆蛋也值得!
卡繆認為這太荒誕,蛋不是用來砸碎的,也不必只用大火炒。你可以用適當的溫度,把蛋孵出來。
他得到諾貝爾獎這面盾牌,但他手中沒有劍。他在得獎演說中說:「不要走在我後面,因為我可能不會引路;不要走在我前面,因為我可能不會跟隨;請走在我身邊,做我的朋友!」
改行當記者 反抗不公不義
一九一三年,卡繆出生在法屬阿爾及利亞的勞工家庭。爸爸是法國人,死在一戰的馬恩河戰役,卡繆來不及認識他。媽媽來自西班牙,不認識字,丈夫死後,帶著卡繆投靠阿爾及爾的娘家。
家境窮苦,學校要他填媽媽的職業,他填了「家庭主婦」覺得丟臉,又為了有這樣想法的自己感到羞愧。他轉念,覺得不需掩藏自己的平凡,需要找尋的是自己「到底是誰」?
卡繆十七歲得到肺結核,醫師診斷他活不下去。他搬去跟肉販叔叔住,一來避免傳染給家人,二來能多吃叔叔宰的紅肉,住在高山上養病。叔叔外表看不出是屠夫,更像是世家子弟,會自修自學,家裡有大量文學藏書,如巴爾扎克、雨果、左拉與無政府主義的政治書。卡繆大開眼界,學叔叔穿著脫俗,思想跟著明亮,也不再自卑,人自信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