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下令員工數百人以上的美國公司,員工在1月4日之前必須接種COVID-19疫苗或每週接受檢測,且室內工作須戴口罩,但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以此項命令有違憲疑慮為由,暫時凍結拜登政府這項命令。
德國聯邦國會則通過法案,規定只有打過疫苗、染疫痊癒或篩檢陰性的人才能搭乘大眾運輸或進公司上班,歐洲多個國家也陸續採行健康通行證等措施,但各國也爆發了對於強制接種疫苗的示威暴動。
在我國,雇主可以要求員工接種疫苗才能工作?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流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就國人施打疫苗及相關行業恢復營運等制定政策及指引,要求特定行業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一定比率,或經過快篩、PCR檢驗陰性,方可提供服務。
因此,雇主得否要求勞工接種疫苗或進行快篩、PCR檢驗,應配合指揮中心之防疫政策指引辦理。
目前指揮中心對於各行業員工是否須接種疫苗,及未能如期接種疫苗者,得否以快篩、PCR檢驗陰性證明等替代方案,或工作時須配戴口罩等限制,整理如附表所示。
如指揮中心未對特定行業之從業人員為相關要求者,雇主即不得強迫勞工施打疫苗或進行快篩、PCR檢驗,亦不得因勞工未配合而拒絕其提供勞務。
企業要求勞工快篩、PCR檢測證明,費用由誰負擔?
企業基於職場防疫需求,要求勞工接受篩檢,或因應指揮中心要求應辦理快篩之特定場所,因均屬企業營運管理所需,相關費用宜由雇主負擔。
勞工的疫苗接種假怎麼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宣布,自該日起實施疫苗接種假。勞工前往接種疫苗,以及為避免接種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得向雇主申請疫苗接種假。
例如勞工預約11月25日接種疫苗,則可以請11月25日至11月26日24時止之疫苗接種假。
勞工請疫苗接種假,只要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即可,無需就診或其他證明。因接種疫苗不可歸責於雇主,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請假期間之薪資,是否給薪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如無約定,雇主無義務給薪。
不過勞工請疫苗接種假規定者,雇主有義務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第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勞工在疫苗接種假後如有身體不適症狀,如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及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請普通傷病假,勞工可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請假,雇主亦應准假,並依勞資雙方約定方式給薪;如無約定者,勞工請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雇主應給予半薪。
指揮中心對特定行業從業人員疫苗接種要求一覽表
註1:八大行業指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等場所。
註2: 社區式活動據點包括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家庭 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長者健康促進站、長青學苑。
作者簡介_陳業鑫律師
台灣唯一曾歷練法官、勞動局長、金控公司董事職務的律師,有著自各個角度觀察勞資糾紛的豐富經驗,現為執業律師,以勞動法、金融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為主要執業領域,目前並擔任全國律師聯合會勞資關係委員會主任委員。
作者最新大作《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每個人都看得懂、立即可用,簡單掌握勞資法規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