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後往往就是一波離職潮,該多久前向前東家預告、怎麼說才能好聚好散留下好印象,讓每一次的離職都加分?一名到職滿一個半月的網友,發文詢問「離職要多久以前提出比較好?」引起熱議。
原PO在PTT上表示,自己擔任保全一職已經一個半月,每天站到快死,因此17日向主管提出只做到2月底,主管卻希望他能夠做到3月16日,離他原本壓定的離職日相差2週,讓他感到為難。
主管接著回應,雖然希望原PO做到3月16日,但其實3月15日下班後,隔天就可以不用上班,這段期間如果找人順利,到職的新人交接後也沒問題,該主管也承諾他可以提早走,「但若找人不順利,最多也只需要上到3月15日,剩下的就是我的事」。
「主管這樣跟我說,我該答應嗎?還是不留情面直接走?」原PO無奈的尋求意見,不少人留言指出,「除非這部門跟你有過節,不然基本的道義就同意吧」、「感覺主管也是蠻有誠意的,看你要不要幫他一把」、「如果不是很急的話,建議多撐半個月吧!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也有的人認為,「勞基法規定工作3個月內講離職馬上就能走了」、「千萬不要為公司想,因為公司也不會為你想」、「還等他找新人勒 不要這麼忠厚老實好嗎」。
原PO進一步回應,其實自己與主管沒什麼交情,雖然還沒有找新工作,不過已經有明確目標了,只是怕因為自己離職讓公司這段時間找不到人,會感到內疚、作業不方便,很不想因為自己為難到別人。
提離職怕傷感情?其實是你想太多了...
▲當要開口提離職的時候,腦中就會開始出現一堆小劇場,其實很多時候是自己太多心了。
職場作家黃大米曾說明,很多人過去跟主管感情太好,面臨提離職時會怕「傷感情」或讓人為難,而陷入苦惱輾轉難眠,設想了1000次的對話,結果最後情況卻是沒想到的那「第1001種」情形。
「其實是你多心了」黃大米表示,職場就是如此,只要一離開,就跟你沒有關係了,「你的座位,2個禮拜後就會有人補上,如果公司手腳快一點,可能隔天就有人補上你的座位,你退出的公司群組,很快會有菜鳥加入,這就是職場,誰都不是無可取代,誰也沒那樣重要」,只要離職時好聚好散,不需要撕破臉就好。
其實,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的「工作年資」會決定離職時「預告期」的長短,若是工作僅3個月內的人不用預告期,滿3個月未滿1年者,需在10天前預告,滿1年但未滿3年者,則是提前20天,如果超過3年的人必須在30天前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