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陳思宏會的事很多,走起路來,他像個王牌演員;板起面孔,他是口譯員,但在各種技藝之中,他最會寫、也最愛寫。正因他活得濃烈,筆下角色跟著立體起來。
窄巷內,瀝青色小路緊緊挨著銀色鐵門和灰色石牆,台北的這一隅,像是褪了色的舊電影,陳思宏卻穿著一件鮮豔的藍色花襯衫,配上一襲藍得反光的合身西裝,從巷底探出頭來,配合攝影師的指令東張西望,佯裝閒逛,小巷瞬間成了他的伸展台,他走過的地方都被潑上彩。
台大戲劇所畢業的他,面對鏡頭,沒有一點尷尬,臉上誇張表情為他招來圍觀群眾,路人議論紛紛,認不出他是誰。事實上,他不是演員、也稱不上明星,他是靠著長篇小說《鬼地方》,奪得二○二○年金鼎獎文學圖書獎、台灣文學獎金典年度大獎,抱回百萬獎金的作家陳思宏。
立志登上《國語日報》的他
九歲讀琦君、瓊瑤 小學寫出首部小說
《鬼地方》編輯鄭建宗回想與陳思宏的初見面,忍不住笑。「聽他說話,就像在看洗衣機,自己就噠噠地轉動起來,滔滔不絕。」奪目的穿著、溢出整張臉的表情、一扯開就停不下來的話匣子,讓他無論走到哪,都有本事成為眾人焦點。
想成為焦點的欲望,或許源於他上有七個姊姊、一個哥哥,又生在每十二年爆發一次嬰兒潮的龍年。從小,他就知道必須在一大群人之間,學著脫穎而出。
陳思宏生在彰化永靖,家鄉很小,關不住他的志氣。還記得念國小時,全校只訂一份《國語日報》,他每節下課就跑去布告欄前站著讀,看著上頭的投稿文章,「我告訴自己,有一天一定要在上面看到『陳思宏』三個字。」說著,他的戲劇魂又爆發,擺上一臉不成功便成仁的殺氣。「當時,每看一篇文章,我就會想,該怎麼寫比較好、結尾改成怎樣才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