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已提供五個容易掉入的英文陷阱,讀者可參考:英語十大陷阱1:知識就是力量。
有些英語常見錯誤是基於粗心,說話者知道不對,可是來不及改,例如:忘了加 –s或–ed詞尾。這一類型的錯誤,只要多練習聽力和說話,問題就可以慢慢改善。不過,有另外一種錯誤,說話者並不知道有問題,所以就一直錯下去。怎麼辦?本篇針對五個第二種類型的常見錯誤,加以釐清,希望讀者參考後能開始使用。
Ever不就是「曾經」的意思嗎?
Pitfall #6:
X:I have ever been there. O:“I’ve been there before.”
英文單字表或字卡上的簡短中文翻譯,固然能讓英文單字易懂又好記,可是有個潛在的危險,就是「假象等值」(false equivalence) 的問題。英文單字和字卡上的中文翻譯,再怎麼類似,常有意思上的差異,更會有用法上的不同,這些差異有時候還很大,但在背單字的時候,一般不會想那麼多,只是一心想把單字背熟來應付學校或職場的大 小考試。不過,這可能會釀成日後的誤用和誤會。
一個常見的例子就是 “ever”。好像很多人以為 “ever”=「曾經」,可是用法上差別很大。最大的不同是“ever” 是種強調用法,常有「在任何時候」的意思,例如:“I don’t think I’d ever do such a thing.” =「那種事情,我任何時候都應該不會做。」如果想要表達沒有強調語氣的「曾經」,其實只要用現在完成式就可以了,或現在完成式再加上句末的 “before”,例如:O:“I’ve been there.” 或O:“I’ve been there before.”
叫老師別用 “Teacher”,更別叫 “Sir”!
Pitfall #7:
X: “Teacher, can I ask you a question?” O:Excuse me, I have a question.
當學生跑過來說:"Teacher, can I ask you a question?" 時,筆者都必須先說,在英語裡喊老師,請不要說"Teacher!",這是中西文化不同的地方之一。中文裡叫「老師!」是一種尊重和禮貌的表現,可是英語裡,喊"Teacher”會被視為很幼稚的叫法。 筆者在小學二年級時,有次某位同學喊"Teacher!"。當時老師冷冷地回答,"I have a name. You should call me ‘Miss Peterson’. It's very childish to say ‘Teacher’."才七歲大的小二小朋友被老師批評「太幼稚」,大學生就更不用說了。
一般在美國,從幼稚園到大學畢業都一樣,要叫頭銜+姓,例如:"Professor Jenkins"、"Mr. Nelson"、"Ms. Hayes"等。("Miss"已經過時不用了,"Mrs."有時還可以用。)台灣的兒童美語班常用像"Teacher Mike"的稱呼,其實英語較道地的用法是"Mr. Anderson"、 "Ms. Thomas"等。
有些大學老師,尤其是住台灣的外籍老師,常請學生直接叫名字。如果老師這樣開口,就沒有問題,儘管叫他"Ted"或"Marianne"。重點是,要先問老師,他希望學生怎樣稱呼自己,然後就遵照老師的意思。不過,到了研究所,研究生一般都會直呼教授(尤其是指導教授)的名字。要記得隨時注意文化差異和不同語境的要求!至於"professor" 的縮寫,只有"Prof.",例如: O: "Prof. Brown",而沒有"Pro. Brown"這個用法,請留意!縮寫點後也請記得打空格。
還有,偶爾會有學生叫筆者"Sir"。每次聽到都會愣住並自問:「到底是頭髮過短,還是穿著不夠淑女?」因為"Sir"只用在男性身上,不能用來稱呼女性。現在一般只在部隊裡大喊「是的,長官!」或某些非常正式或嚴肅的場合,才用"Yes, Sir!"。如果真的聽到有人用"Sir", 倒可能是反諷語氣,不是開玩笑就是超不尊敬的用法!結論:除非當兵,最好任何時候都不要用 "Sir"!
另外,為了表示尊敬,中文在句中常用頭銜來代替「你」或「您」,例如,「這句話老師可以再次講解一下嗎?」,英文則通常直接用"you",例如,"Excuse me, could you help me with this sentence?",而不說:"Can the professor help me with this sentence?"。
標題裡的問題可以這樣說就好: "Excuse me, I have a question.",根本不用叫名字或「老師」。
再次也提醒大家,在說"ask/asks/asked/asking"這些字時,請特別特別注意子音的正確順序,千萬不要不小心把 "ask"唸成"ax" /æks/,要唸"ask" /æsk/。 "ax" /æks/的唸法屬於黑人腔發音,因而會觸及到敏感的種族問題,這最好要盡量避開,所以這個發音就要特別注意。聽不出差別的話可以聽Merriam-Webste的念法,或請英語較好的朋友給你feedback。
「幫我開門」不是Help me open the door!
Pitfall #8:
X:Could you please help me open the door? O: “Could you please open the door for me?”
標題例句的意思並不是「能不能幫我開門?」,而是「能不能和我一起合手推開這個門?」的意思。如果要表達「可不可以幫我開門?」,就該說成: “Could you please open the door for me?”,等於說:「可不可以為我開門?」。“To help somebody do something” 意思是說,兩個人一起動手做一件事,而並不是某人單獨為另外一個人做某事。
「對抗」的正確寫法是”vs.”
Pitfall #9:
X:v.s?X:V.S?X:V.S.?還是 O: vs.?
“vs.” 是拉丁文versus的縮寫,可是在台灣常看到兩種相關的錯誤,一個是對意思的誤會,一個是錯誤的寫法。
意思:“versus” 不等於 ‘and’(和、與),而是 ‘against’(對上、對抗)的意思,例如 “Boston Celtics vs. Miami Heat”(波士頓塞爾提克對上邁阿密熱火),“eat in vs. take out”(內用還是外帶,哪個好?)。
寫法:因為versus是一個單字,不是兩個字,所以在縮寫時,縮寫點(.)不要加在v和s之間,而要放在整個“vs” 之後:vs.才是最正確的寫法。偶爾也會看到單獨有點的“v”(v.)或沒有點的“v”(v),甚至是大寫的“VS”或“VS.”,可是最好還是用小寫加了點的 O: “vs.”。
在教徒面前少用“Oh my god!”
Pitfall #10:
*:Oh my god! X: Thanks god! O: “Thank god!”
影片裡常會聽到有人喊 “Oh my god!”,所以很多英語學習者也就學起來了。也許在大部分的場合沒什麼問題,可是實際上有很多教徒會聽得不舒服,因為他們覺得這樣是對神不尊敬的表現。這時可以用像“Oh my gosh!”或“Oh my goodness!”等代替的說法來抒發情緒。其他宗教相關的詛咒,例如含有“ damn” 和“hell” 的詛咒,會被部分教徒認為是最重的一種詛咒,比生殖器、排泄物相關的粗話重得多,因為依照他們的信仰,人一旦下了地獄就永遠無法回來或獲救,所以還是小心一點,盡量避免不經意地冒犯到他人。
另外,「謝天謝地」要說成O: “Thank god!” 才對,而不要使用X:“Thanks god!”,因為“Thank god!” 等於是 “[Let us] thank god!” 的省略句。
各位讀者覺得這些tips有用嗎?想來個小encore嗎?那 就請見以下的"Bonus tip"!
演講結束只要說“ Thank you.” 就好
Bonus tip: XXX: “Thank you for your listening.” O: “Thank you.”
演講完不要說:“Thank you for your listening.” 這是大NG!!!下台前只要誠懇地說一聲“Thank you.” 就好——可以聽幾場TED talks結尾來印證。沒有your” 的“Thank you for listening” 的說法雖然有,但一般只有兩種常用的場合在使用:
1. 朋友耐心地聽你訴苦之後。
2. Podcast或其他廣播節目接近尾聲時。
商業英文學得又快又準:http://bit.ly/2HSHW7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