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寫給公司團隊的信中,她為自己前幾年過度工作而後悔,她說:「要為自己喜歡的而活,健康與自由比一切都重要,業餘愛好和工作一樣重要,有能力的人絕不加班,遠離那些不聰明且勤奮的人。」
葉安琪是我很喜歡的一位廣告創意圈的前輩。
安琪在她15年的廣告創意生涯裡,前後在奧美、JWT、恆美、AKQA等一流的廣告公司工作。幾年前,安琪又投身創業圈,創辦一家很棒的獨立廣告創意公司。身為女性,她似乎真的很成功。
但是,就在前不久,安琪卻因為健康問題宣布離開。在她寫給公司團隊的信中,她為自己前幾年過度工作而後悔,她說:「要為自己喜歡的而活,健康與自由比一切都重要,業餘愛好和工作一樣重要,有能力的人絕不加班,遠離那些不聰明且勤奮的人。」
這是安琪的職場箴言,簡直太符合我對工作、事業、職場的認知三觀。當然,我這三觀也許與很多傳統公司的價值觀八字不合。我絕不認為一個為了工作放棄自己全部業餘生活,甚至放棄家庭的人是值得尊敬的,他們恰恰是一個公司中最可怕的定時炸彈。
前幾個月,公司來了一位30多歲的資深職業經理人DD,他有老婆、有孩子,卻天天加班到深夜11點半,離開公司時還把筆電抱回家。第二天早上9點不到就出現在公司,週末也是準時出現在辦公室的位子上。他看起來簡直是感動公司的員工楷模,為了公司、工作,連孩子見不見也無所謂、老婆抱不抱都不管了,這可真是讓人淚流滿面的價值觀!
不出一個月,公司整個部門就展開了如火如荼的「學習DD同事加班到深夜,早上提早到」的活動。部門最高主管發表:要好好整頓晚上在8點前下班的人。作為每天早上即時趕到公司,晚上不到8點就逃出辦公室的我,看到DD同事這大公無私的行為,我慚愧的流出兩行淚:王八蛋,我能鞭你兩下嗎?
我曾經在一篇文章中寫過:「一個人如果熱愛他的工作,他會全身投入,什麼加班加點、通宵全都不在話下。」
但問題在於,職場中99%的加班全是源於被迫,迫於某種制度、某種氛圍,很多人一邊加班、一邊熬夜、一邊吐槽、一邊罵娘、一邊浪費時間消耗青春,這就是我們大多數人的職場現狀。
我和DD共同做過好幾次專案,開過好幾次會後,便確認他就是一個不聰明且勤奮的人、一個職場中可怕的定時炸彈、一朵躲在職場中散發迷魂惡臭的奇葩花。一旦接近他,你的事業、生活全部會被摧毀。
DD每天9點到公司,開始上網、聊微信,看看昨日的郵件,和同事聊聊天,裝出自己特別忙的樣子。
他最喜歡的事情是開會,因為開會簡直是拖延時間,並且讓大家覺得自己很忙的最好事情。明明5分鐘可以解決的會議,他非要開成50分鐘;明明只需要2、3個人就能搞定的會議,他非要拉來2、30個人。開完會,該工作了吧!
由於DD是小主管,他從來不自己做事,有時只需要給其他團隊的老大打電話、發郵件就能搞定的工作,他也非得讓手下的小朋友去找對方團隊的小朋友,然後對方團隊的小朋友再彙報給對方的老大,對方老大再打電話來給他。 這麼一個迴圈,兩個小時又過去了,簡直棒呆!
用時間來彌補能力的錯誤價值觀
我想你應該知道為什麼DD每天都那麼晚下班了。就是因為他做作、因為他傻,因為整間公司的氛圍在慫恿這種不健康的價值觀。
安琪在她的離職信中說職場人分為四類—聰明且勤奮、聰明不勤奮、不聰明不勤奮、不聰明且勤奮。
其實關於這四類職場人的文章,我在幾年前就看過。當時文章中還提出一個問題:哪一種人最可怕?那時我剛畢業,滿懷著一腔熱血,喝了幾公斤的心靈雞湯,當然覺得不聰明不勤奮的最可怕。
但是,那篇文章卻寫道:最可怕的人是不聰明且勤奮。
不聰明不勤奮的人雖然對公司毫無用處,但也不會向公司輸出額外的價值觀。他們只是一個透明人,在職場中隨時會消失,而且他們也許在工作外有其他的成就。
而不聰明且勤奮的人,則時時刻刻向公司其他人傳遞著一種自以為很威的價值觀—雖然我能力不強,但是我能用時間來彌補。這種價值觀一旦在公司散開,那就完蛋了。整間公司將會成為一個效率低下、員工幸福感低落的雙低公司。
100多年前,廣大勞動者用生命和鮮血換來的8小時工作制,就這樣被那些不聰明且勤奮的人給毀了。讀到這裡,也許已經有很多人想罵我了:那你說,像我這種不聰明的人怎麼辦?我連勤奮一下、努力一下都要被你罵,那我餓死算了?不不不,在我的理解中,聰明永遠是一個相對的概念,聰明也是一種工作的方法。
從小到大,我的數學和英語就不好,在與數位和字母相關的工作領域中,我就不是個聰明人,所以不會去選擇當會計、精算師,或者翻譯;但我的文字、審美、創意還不錯,也許是個聰明人,所以會嘗試做設計、文字和創意類的工作。
我還記得剛畢業在廣告公司工作的時候,同樣的任務和工作量,我幾乎都能在晚上7點前完成,幾乎沒怎麼熬過夜。當時每每看到第二天,很多和我一同進入公司的夥伴們,都一臉疲憊黑著眼圈的時候,我就不理解,為什麼你們要熬夜呢?果不其然,這些每天熬夜寫企畫的加班狗,幾個月後都轉行了。他們去了那些更適合他們的行業和公司,在那裡,他們成為聰明人,也就很少熬夜了。
所以,聰明只不過是喜歡和合適的同義詞。如果你每天都覺得你不夠聰明,說明你需要換個坑了。
聰明還是一種工作方式。聰明人都特別具有經濟學的頭腦,他們最看重的是時間成本,不允許任何一秒鐘的浪費。一個職場中的聰明人,絕不允許自己的時間花在滑臉書、聊微信和各種無意義的開會中,無論是蘋果的賈伯斯、還是微信的張小龍,他們都是絕頂聰明的人,也都是極度討厭開會的人。
很多時候,我們會看到那些功成名就的創始人、CEO,一邊經營管理著龐大的公司,一邊還能夠一年閱讀100本書,還能每個月和父母妻兒出國旅行;他們還能登上珠穆朗瑪、玩攝影、拿金獎,寫出各種暢銷書;同時還能保持養生,每天11點前就睡覺。他們為什麼有那麼多時間?
原因很簡單,他們都是聰明人。他們所從事的工作都是自己極度熱愛的,因此在工作時就能百分之百投入,獲得極高的效率。他們拒絕一切無意義的開會、煩瑣的流程、無效的聚會。在工作結束後,他們能將工作完全忘記,讓自己全心投入另一個世界,這才是人生贏家!
但讓人沮喪的是,大多數的公司、職場,充斥著不聰明且勤奮的人。這類人,也許是工業時代工廠流水線上最受歡迎的人。但是現在時代已經改變了,生產方式也已經改變,我們需要的是更高效的工作和更豐富的生活,而不是死氣沉沉的混日子。
很多時候我特別擔心自己的未來,在所能見的範圍內,會充滿不聰明且勤奮的人。在這類人中,最成功的是:在大公司裡,做著一份自己並不那麼喜歡的工作,一步步唯唯諾諾的往上爬,每天熬夜、加班不回家,沒有任何工作以外的樂趣,整個人變得枯燥而無趣。終於在30多歲時,擁有一個看起來不錯的職位,有了一份還算不錯的收入,但又如何呢?回頭看看,他的青春留下了什麼?他的未來又有什麼期待?
最後,再搬出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你工作到底是為了什麼?只是為了獲得最底層的物質滿足嗎?還是為了更高的自我價值實現呢?
書籍簡介:你和夢想之間,只差一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