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5日公布我國首部《新經濟移民法》規劃重點;為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原受聘於產業或社福的外籍勞工,且累積工作年資達六年以上者,雇主可分別以平均薪資第70分位的月薪留用;符合條件者也可申請永居或歸化為國民。
新經濟移民法立法目的是因應台灣社會產業發展的人力、人才需求問題,以及少子化引發的人力問題。新法囊括四大面向,包括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投資移民、海外國人及其後代。
中階外籍技術人力若之後連續居留七年、平均每年在台183天,可申請永久居留或依國籍法申請歸化為我國國民。
平均薪資第70分位是指將薪資由小至大排列後,排名前70%者。依此水準,並採產業、社福薪資水準分流原則,產業人力月薪41,393元,社福人力32,000元的中階技術人力適用。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針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的引進共有三種管道,分別是留用具技術能力僑外生、留用具中階技術基層外籍人員、以及直接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不過,為免衝擊太大,第三種管道目前只先訂辦法但不上路,具體上路日期要行政院另訂「日出條款」。
不過,我國薪資門檻訂在平均薪資70分位的高水準,遠比新加坡還嚴苛,恐怕不具政策誘因,實際引進人數恐怕大打折扣。
以鄰近也有類似經濟移民政策的新加坡「S Pass」為例,其中階技術人力工作準證的薪資水準為每月星幣2,200元,相當於新台幣49,325元。
不過,新加坡的薪資中位數約新幣2,600元左右,也就是新加坡中階技術移民的薪資門檻,比該國的薪資中位數還低;台灣卻設定70分位的高門檻,遠比新加坡還嚴格。
面對外界對條件誘因的質疑,行政院長賴清德坦言,政府一方面要解決勞動市場人力需求問題,也擔心是否影響本地勞工的就業,將薪資門檻訂在平均薪資第70分位,目的是希望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既解決人力需求,也不致對本勞造成衝擊。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則解釋,產業技術人力的薪資門檻訂在41,393元,社福人力32,000元的月薪留用,兩者皆比目前外勞的基本工資加計雇主支付的就業安定基金來得高,不致會衝擊國內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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