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出版業的三十多年時間裡,剛開始十年左右,做的雜誌工作比較多,從月刊到周刊,接觸過許多類型。後來二十多年,做的則幾乎都是書的工作,從單本的書到系列的書到成套的書。
也在這個過程裡,我逐漸體會到雜誌和書的工作不同,以及所需要的特質和能力也不同。雜誌的工作,要能夠「動中見靜」,書的工作,要能夠「靜中見動」。
雜誌的工作,因為是期刊性質,從表面上看,大家都注意到它要和以月論以星期論以天論的新聞、時事相結合。因而採訪的、攝影的要去追話題,編輯、美術也要做相對應的配合,整體說起來就是十分動態的。至於雜誌所涉及的發行與廣告業務等,更不在話下。
書的工作,大不相同。因為書稿的來源在作者或譯者,他們沒有進行創作,或者創作沒有完成,後面的工作都沒法展開。而創作或翻譯,動輒以年論,甚至以十數年或數十年論。編輯不但要在這長時間裡持續與創作者對話,拿到書稿後還要花上相當長的時間進行工作。而大部分的書在出版後,主要追求的是能夠長期銷售,暴紅暢銷相對屬於例外。所以,從表面上看,書的工作十分靜態。
但是若以為雜誌的工作是動態的,所以就以動制動,或者說以為書的工作是靜態的,所以就以靜對靜,那可能就要出問題。
我說雜誌是要「動中見靜」,是因為雜誌雖然是動態的,但是要把雜誌辦好,卻必須在每個月每星期變化不斷的話題、趨勢、人物中,始終堅持一個讀者可能覺察或可能體會得到的長期主軸。更別提如果能在眼花撩亂的一期期雜誌裡,始終維持住一種屬於這本雜誌特有的文字寫作、美術版型、圖表製作以及封面視覺風格,有多麼重要了。這都是「動中見靜」的功夫。沒有這種功夫,雜誌可能辦得花稍,但也可能在花稍中迷失。
書要「靜中見動」,則是另一個極端。不論作者是為了要暴得大名,還是藏諸名山,還是流傳後世所嘔心瀝血的創作,問世前都是水波不興的。因此負責出版的人,必須早於任何人之前,把一股股不同的水流引導到適當的方向,使之一旦問世,能夠產生或是拍岸驚濤,或是涓涓長流的作用。更別提如果遇上以綿密文字為主的書,如何以字型與空間排列出作者與譯者想表達的,或澎湃,或婉約,或寧靜的旋律,如何在相對需要沉靜的封面設計中,展現出一本書要傾訴的情感。這都是「靜中見動」的功夫。沒有這種功夫,做書的工作就會呆滯,也無法讓自己(包括個人與公司)在移形易位中成長。
「動中見靜」和「靜中見動」的比較,不只是存在於「雜誌」和「書」的工作之中。許多其他行業也可以應用。如果能仔細體會、比較一下,有助於了解自己是否真正適合手邊的工作,或者說,是否能做好這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