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國內外電影、電影的獎項規定,投票人必須看過所有的作品才能投票,我們教育界的評審是否也盡到責任呢?
今年是台灣的電視台開播五十周年,鼓勵傳播事業從業人員的最高獎項金鐘獎,也自一九七○年開始將電視節目納入獎勵範圍。今年金鐘獎頒獎典禮幾個重要獎項的評選結果爆出冷門,讓此次電視傳播界一年一度的盛事,獲得近十年最高的收視率,也同時是評審結果爭議最高的一次。在許多事後的討論中,很多人提到應將評審標準增加考量觀眾的反應或市場性。然而若僅考量市場性,則收視率高低或是民意調查就可決定得獎人,應該也不是金鐘獎設立的目的。
若參考國際上著名的相關獎項頒發辦法,則可以發現評審皆是來自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員所組成的機構,例如美國電影的奧斯卡獎是由影藝學院的五千名會員,電視的艾美獎則是由全國電視藝術與科學學會一萬五千名會員投票產生。
至於入圍和最後得獎者的決定,則是分兩階段產生。例如電影的奧斯卡獎入圍名單是由影藝學院專業部門的會員票選五個入圍者,例如由導演部門的會員們票選五位年度最佳的導演,攝影部門的會員們則是票選他們心目中最佳的五組攝影師。而影藝學院的會員則是由影藝學院邀請電影工業各領域傑出人士或至少有三部以上電影作品的專業人士,加入符合他們各自專業的部門,每個部門的會員皆有數百人之譜,以如此數量的專業人士為基礎,專業表現和市場性應能兼顧。
第二階段的評選,則在公布入圍名單後、頒獎典禮約一個月前開始,入圍作品在影藝學院專屬戲院放映二次,然後由影藝學院全體五千名成員在一個月內看完所有作品後,投票選出各個獎項最後的得獎者。以這樣的程序和評審人數決定入圍和得獎者,其結果雖不能完全杜絕批評,至少少數評審個人的偏好難以壟斷。
反觀國內的金鐘獎,每組獎項的評審最少七人,最多九人,少數的學者專家就決定了入圍名單和得獎人,更有機會讓其中一、二人的主觀美學評斷,成為得獎與否的關鍵,造成與大眾的預期有相當落差的可能性。也難怪很多從業人員只能喟嘆:入圍就是肯定,得獎要看運氣,有時甚至連入圍也要看運氣!
同樣地,相當於國內大學奧斯卡獎的五年五百億計畫,評審也是少數幾位,而其中中研院院士所占比率甚高,以至於造成評審標準中,研究成果所占比重過高,忽略了大學與研究機構不同的使命——除了致力於研究之外,培養國家社會未來所需的各類人才,才是教育機構最重要的使命。更嚴重的問題是,在評審訪視的過程中,許多委員並未全程參與,最後可能僅憑書面資料或是刻板印象來決定每所大學的生死,對於傾全校之力準備資料,並期待與評審委員當面請益的學校,情何以堪?比照國內外電影、電視的獎項規定,投票人必須看過所有的作品才能投票,我們教育界的評審是否也盡到責任呢?
(本專欄由司徒達賢、樓永堅、吳靜吉、李仁芳共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