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快過去了,回顧這個夏季,女性的新聞不斷。從影劇版躍上社會版的章小蕙揮金如土,使得童話婚姻破滅,是位拜金敗家、驕奢無度的女人;王筱嬋拐人丈夫、毀其志業,還強詞奪理,是個城府很深、機關算盡的女人;呂珮茵淚漣漣,雖然常常坐鎮辦事處,卻不見有關她服務的報導,總見她用「對不起」開頭說話(她對不起社會大眾、她沒有對不起夫家、鄭余鎮對不起她……)一筆恩情怨懟夾纏的帳用這種方式陳述,觀眾也很無奈,她被塑造成一個典型的傳統女性;巴拉圭駐台官員涉及性醜聞一案,與他有所過從的台灣女性在媒體中泣訴他的不是,從現代 pub 版的一見鍾情當事者, 到被壓迫者、到復仇者,其間新聞報導還
帶入當前對於年輕女性的刻板印象投射,包括流連娛樂場所獵洋獵豔等等。
這些新聞都不「新鮮」了,但是整個夏天,這些有關女性的新聞不脫窠臼,一樁接一樁,集體塑造了觀眾耳熟能詳的女人的樣貌,到了母女案,推陳出新,但是罪加一等,簡直罪無可逭。問題是其中有些新聞的前情背景應該交代清楚,提供觀眾解讀新聞時以為參考,在倫理道德上打轉的陳述手法並沒有釐清事實的效果啊。
以桃園八德母女財產繼承糾紛一案,隔了兩天,婦女新知基金會辦了記者會,從民法親屬編與繼承編並無子女兩異的規定,抨擊父權社會往往以女兒得嫁妝來強制要求女兒拋棄財產繼承的不合理,遇上主動爭取、不肯放棄的女兒,媒體動輒以「貪財的壞女兒」大書特書,這完完全全是父權社會的想法與做法,十分要不得。報紙輿論版其實也有類似輿情表達,只是,社會新聞中的母女走的仍是傳統悲情與使壞的路線,甚至親邀對造走入談話節目、走入新聞節目。
一個二十幾年前發展、有關性別歧視的量表舉出五種不同層次的表現方式,以探知人們(媒體)在描述女性的時候,是否落入性別歧視的窠臼:(一)扁平的、裝飾性的角色;(二)傳統女性角色;(三)雙重角色,兼具傳統女性與現代婦女角色,但是強調前者;(四)和男性一樣,身處非傳統的環境;(五)不受刻板印象拘束的獨立個體。
新聞事件中要真有裝飾性的人物,大概也上不了台面,所以問題是在呈現女性的時候,走的是量表中四種路線之中的什麼路線?也許有人質疑,難道一個明明所說所行都無足輕重、充分展現傳統價值的女人,在螢光幕上出現,還非得編派個新角色給她?其實只消將前述幾則新聞的主角代換成男性,問題就清楚了──出入聲色場所尋歡獵豔的男性、一擲千金面不改色的男性、因為繼承家業財產而與繼母養母走入法庭的男性,這些不帶名姓的男性形象就不是問題,如果,這樣的人物上不了新聞,那就更反映了我們社會的尋常價值──女人主動,不論是尋歡、消費、爭取財產、爭取自主,箇中都有蹊蹺。
當然,前述幾則新聞各有新聞記者主編認定的其他新聞價值,只是整個夏天炒作下來,新聞中的女性已經可以走進新聞史上名人堂,讓觀眾對「壞女人」指指點點;女人身處其中的結構性問題不見了,整個社會不斷告訴我們,女性在情愛、婚姻、娘家與夫家這些鍊結當中的一舉一動,最好動靜「合宜」,我們看著你!
夏天還沒過完,心裡涼了一半。媒體上女性掙脫刻板形象的路還有得走。(本文作者為政大新聞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