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擺陣仗,電視台長官不爽」。時代真的變了。以前是商怕官,文工會、新聞局只消示意,最多來通電話,哪裡有電視新聞主管的回話餘地?現在果然進步了,並且形勢逆轉了。上星期,新聞局邀約十多家有線與無線電視台新聞主管,參加座談。會後,各主管認為,新聞局讓學者、專家、媒體觀察社團「圍剿」業者,他們很不爽,因此多位主管「發飆、砲轟」新聞局。
主管既然使用老掉牙的招式,又怎麼能夠「降伏」耳聰目明、身經百戰的業界呢?
記者節到了,新聞局得調整認知與策略了。新聞局理當針對台灣電視新聞最大的異象,也就是高達六至八個新聞頻道,提出做法,周知造勢並分段分年實施。
然而,為什麼說六至八個全天候新聞頻道是最大異象呢?最少有三個原因。第一,這是全世界任何國家所沒有的現象。 富裕如美國,至今在 CNN 之外,頂多再加上 FOX 及 MSNBC 兩個頻道。台灣個人所得不及美國的四成,人口少於美國十分之一,居然有兩倍(以上)的全天候新聞頻道,不是異象又是什麼?
第二,若產品可供外銷,自己用不完,賣給別人,則大量生產正符合了規模經濟的要求,不是很好嗎?可惜,不同於代工後可大舉向海外銷售的晶圓等資訊硬體產品,新聞具有地方色彩及時間限制,我們的新聞能外銷嗎?退一萬步,即使有人要買,我們忍心讓我們的新聞外銷嗎?
第三,這些「堆積如山的(新聞)商品」,如果題材有別、多元同質並陳而深淺各異,則所謂的異象是富裕豐饒,台灣的觀眾有福了,媚俗悅性、粗魯雅致、迷信新知……的新聞應有盡有,自由取用、唾手可得,顯然沒有什麼不好。但實情並非如此,以八月二十五日為例,所有全天候新聞台的消息,若沒有百分之百,則九成以上是精神疾病男子抱瓦斯自殺、鄉間惡煞砍人、飆車族衝撞警察。
然後,看了近十分鐘這些讓人鬱卒的新聞之後,播報員說,請觀眾轉換心情,輕鬆一下。於是,我們有了花蓮越野賽車、小朋友穿襪子綁鞋帶比賽、台灣秋冬流行裝軍裝上台。接著是謝霆鋒告別演唱、周杰倫台中登場、經發會一年陳水扁肯定及現場連線落幕和相關轉播。最後,又不好了,父親及朋友性侵害兩女兒、北市陰陽人遭線民要求口交……等等。
以新聞局統理中華民國五十年傳播業務的經驗,必能針對電視新聞的異象,設計策略,使對記者有利、於觀眾有益,既能服務社會,並能提升本身形象。若業界主管與老闆再要反彈,則他們的正當性,不但要大大降低,而且要招惹記者、觀眾與社會的抵制,新聞局只消因勢利導,則規範目標之達成,不但水到渠成,最後並可讓從中亦可望得到好處的業主,領受道理,頓悟自由果實的降臨,有時必須依賴強制。
抽言:台灣的電視新聞確實有很多異象,必須改進。在新聞局看來,最大異象的屬性是怪力亂神、詳述犯罪過程,或變態射精男等等「戲劇式的新聞」。但新聞局隨此而來的規範目標與項目,顯示新聞局沒有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