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四三年十二月二日,作家狄更斯完成了他的其中一個代表作《小氣財神》,小說的主人翁「史顧己」人設自私不甚討喜,但卻是當時復興英國過耶誕節風潮的關鍵角色。
每一個成功都有過去,每一個失敗都有未來,那麼現在該做什麼?
不管要做什麼,不可以太膽小。明知該做的事,卻不敢去做!明知不該做的事,卻不敢不做!
一八四三年十二月二日,狄更斯(Charles Dickens)花了六星期,每晚在陰暗的倫敦街頭來回行走,在這天完成小說《小氣財神》(A Christmas Carol)。他沒有鬆一口氣,反而更焦慮。
他前一部小說連載失敗,出版社拒絕出版《小氣財神》。他只好自掏腰包,造成銀行信用透支。此時妻子懷著第五個孩子,書賣不好,孩子就會像他小說寫的一樣,流落街頭!幸好出版社看走眼,《小氣財神》一周狂銷六千冊,日夜趕印都來不及賣。
出身貧寒 他用筆桿對抗不公
這是他第一本一上市就暢銷的小說,自此文思泉湧,一生寫下十五本小說,其中十本超過八百頁,還有無數短篇故事、散文、劇本、信件。
他寫出一整個「最好的時代,最壞的時代。智慧的時代,愚蠢的時代。信仰的時代,懷疑的時代。光明的季節,黑暗的季節。希望之春,絕望之冬!」寫出在時代夾縫中,尋找立足天地之人的故事!
狄更斯十二歲,爸爸欠債,全家被關入「債務人監獄」。親戚介紹他到倫敦的鞋油廠當童工。他無法接受正規教育,便找機會大量閱讀,認真吸取知識。
長大進報社做記者,採訪選舉活動。第一部小說《匹克威克外傳》(The Pickwick Papers),描寫城鄉問題,第一年只賣五百冊,但隔年成為話題,從此小有名號。
他讀到英國童工報告,想到曾在狹小炎熱的工廠,一天工作十小時,悲憤湧上心頭,打算寫《對英格蘭人民的呼籲》的小冊子。他愈寫愈覺得這樣的文告沒用,寫故事才能抓住目光,改變英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