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7、8月統一發票開獎!在幾家歡樂幾家「槓龜」的氣氛下,有民眾問道,在外租屋繳電費,沒料到台電發票竟中了1000元,他疑惑這筆發票獎金是算自己的,還是房東的;對此,財政部給答案。
一名網友在PTT論壇上以「電費單發票中獎算我的還是房東的?」為題發文,他表示,日前兌中一張1000元發票,「但是是繳電費的台電發票,承租的是我,用電的是我,出錢的是我」,疑惑這張發票中的金額是算他的還是房東的。
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有一派人認為發票獎金是屬於房東的,「登記人是誰就誰的」、「電費單名字是他,應該就算他的」、「是所有人的,屋主的」、「電費單上寫的是房東名字,當然是房東」。
不過,也有人表示發票獎金應屬於原PO的,「我覺得是給錢的人拿」、「誰繳錢誰的」、「繳錢的」、「相關工作的回答你,是繳費人的」、「你有繳錢的話,算你的無可厚非吧」。
水電瓦斯發票中獎
財政部:這類人才有兌獎權
事實上,關於這類問題,財政部賦稅署早在2015年就曾釋疑,針對租屋族憑單繳納水電瓦斯等費用時,繳費單據上通常是房東姓名,屆時若中大獎,獎金歸屬該如何認定,未來可能引發爭議。
對此,財政部表示,公用事業用戶若對中獎項,是憑繳費後取得的載具憑證、或是電子發票證明聯兌獎。
這種兌領獎方式,是由持有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的使用人,取得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後,再進行後續的兌獎,與該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所登錄的用戶名稱並無關聯。
也就是說,是實際繳費人才有兌領發票獎金的權益。
回過頭來看上述案例,原PO是租屋族,但繳電費後的發票兌中1000元,這筆獎金就是屬於原PO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