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單身男女付費參加婚友社或網路交友服務「就想找個伴」,不過可能還沒找到伴,就先惹上消費糾紛,官方統計1年就高達300多件。
有民眾向民進黨立委陳素月陳情,表示受到公司誘導式簽約、簽訂分期借貸等,要求解約時卻遭業者要求高額解約金及其他費用,甚至出現服務費用8萬,違約金竟高達6萬,希望儘速訂定公告「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
對此,主管機關內政部表示,民眾反應的相關問題,內政部近年都有在網路上進行宣導,草案也已送行政院等待審查。
根據行政院消保處統計,近1年內婚姻交友服務的相關申訴案件,全台就高達331件,彰化就有21件,名列全台前5名,其中包括退費機制不明確、業者提供的排約頻率、次數、對象等媒合服務不滿意等等。行政院消保處在110年指定內政部為交友服務的主管機關,內政部訂有「交友服務注意事項」,後來也預告「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不過陳素月質疑,「交友服務注意事項」,但屬行政指導性質、不具強制力,對業者規範仍不足,修法也毫無進展,導致交友服務消費糾紛仍處在三不管地帶,希望應儘速訂定公告「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盡快上路讓消費者權益受到保障,也呼籲民眾在簽約前,應謹慎詳閱服務契約書、注意別誤簽本票。
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表示,在疫情期間及疫後,人們利用網路交友、拓展人際關係的比例激增,也有更多人使用網路交友服務,消費爭議申訴件數越來越多,但內政部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雖然已有草案,至今仍還沒正式上路。台中同時也是婚姻交友申訴案件數最多的,過去1年來有95件,占全國所有件數的3成以上。
民代提醒:簽署合約後仍有7天猶豫期
何欣純呼籲,民眾要簽訂各種合約前,一定要詳閱確認無誤後才簽署,就算簽署了,也還有7天猶豫期間,而業者所謂「無擔保消費分期付款」就是本票,民眾應謹慎簽約。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表示,除了目前網路交友的消費糾紛外,網路交友的糾紛也非常多,目前網路交友的主管機關甚至還不明確,致使網路糾紛很可能求助無門,行政院應盡早責成主管機關,針對網路糾紛提出補救處理機制,並制定一套明確遵循的準則,有關網路交友涉及的定型化契約也應當同步進行處理,保障民眾權益。
草案遲遲無法公告 竟是卡在網路交友服務糾紛
不過目前相關草案遲遲無法公告,據了解,就是卡在內政部認為網路交友服務的消費糾紛較複雜,希望能夠由其他專業部會來處理,內政部戶政司專門委員潘營忠表示,目前「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訂定的事項是針對提供媒合、雙方收取對價行為等「實體交友」服務去做規範。
他也坦言,網路部分牽涉較複雜。此外,在草案中也有規定,違約金不能超過服務金額一定比例,以及簽約後若沒有使用服務,是否應該要退款等內容,相關草案已送行政院等待審查。
與會的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陳星宏表示,行政院消保處在110年就指定內政部為交友服務的主管機關,在年輕族群關注的「網路交友」部分,行政院已經請內政部和數位發展部協調,如何納入定型化契約。
至於消費爭議的問題,例如違約金過高,在「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都有做相關的規範,希望內政部能站在事權統一的原則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