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年前有5款台灣代工的化妝品,被美國、加拿大驗出含有致癌物「石綿」而下架。事發至今,現在市售化妝品是否有石綿疑慮?對此食藥署回覆,曾於2021年進行化妝品中的石綿纖維監測,共抽樣50件產品,均未檢出石綿。
石綿(Asbestos)是纖維狀水合矽酸鹽礦之總稱,因具有防火、耐高溫、絕緣、耐酸鹼、耐腐蝕等特性,商業上多用於建築業、儀器設備、紡織業與填充阻隔材料。但石綿可能在加工的過程中破碎、形成粉塵狀,飄散至空氣中,吸入人體的肺中恐誘發肺癌、間皮細胞瘤、石綿肺(肺纖維化)、卵巢癌等。
因此早在1977年,世界衛生組織(WHO)轄下的國際癌症研究署將石綿列入一級人體致癌物,各國也開始管制相關產品。台灣環保署則在1989年公告石綿為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此後逐年限制石綿用途,2018年起除了研究、試驗、教育外,其餘用途均已禁制。食藥署也於2005年禁止化妝品添加石綿。
然而,為什麼化妝品中會有石綿?食藥署解釋,目前所知化妝品中石綿主要來源為滑石粉,由於石綿為天然存在之礦物,存在於自然環境中,若使用遭石綿汙染的滑石粉作為化妝品原料時,石綿可能殘留於滑石粉帶入到化妝品成品中。
而2019年受到美國、加拿大通報含5款台廠代工化妝品含有石綿,食藥署調查發現有4項為台鉅生技公司的中國子公司生產,因此進一步抽檢12項產品,發現2項「修容大師」產品含有石綿成分。食藥署初步清查確認是從中國進口,並要求公司通知販賣業者全面下架,並於兩週內完成回收。
此後在2021年,食藥署又針對市售化妝品抽檢50件,結果均未檢出石綿。
食藥署說明,為監測市面化妝品的安全性,食藥署依產品管理需要,每年訂定化妝品產品後市場監測計畫,由地方政府衛生局協助至轄內化妝品販售處所抽樣,涵蓋藥妝店、超市便利商店、大賣場、百貨行等。樣品再送至食藥署進行後續檢驗工作。針對檢驗不合格產品,食藥署除函請地方衛生局依法進行後續行政調查與處分外,相關資訊亦會於食藥署官網「不合格產品專區」公開。
食藥署表示,食藥署依產品管理需要,每年訂定化妝品產品後市場監測計畫,近5年監測項目包含屬特定用途化妝品的染髮劑、牙齒美白成分;屬限用成分的防腐劑成分;屬禁用成分的石綿、重金屬、雌激素、黃樟素、鄰苯二甲酸酯類及苯、甲苯、甲醇等禁用溶媒,亦檢驗化妝品的總生菌數及是否含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綠膿桿菌及白色念珠菌等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