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鼓勵16歲至22歲青年參與體育活動和觀賞運動賽事,自2023年6月1日起常態發放「青春動滋券」,2024年的動滋券將於1月1日上午10點起開放登記領用。
領用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預估165萬人受惠,可用於運動或觀看賽事,及購買體育相關用品。
體育署指出,青春動滋券為每年常態化措施,112年青春動滋券符合領用資格者為民國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出生民眾,領用期限延長至2024年6月30日止,尚未領券之民眾,可把握機會儘速領券消費抵用。
113年青春動滋券符合領用資格者,則為民國91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出生民眾,於113年元旦上午10時起開放領用,領用期限至明年12月31日止。
體育署指出,地方政府響應政策結合相關活動積極促銷,抵用金額前三高縣市依序為台中市、高雄市、新北市。
體育署呼籲,直轄市、縣市政府可結合地方創生、運動觀光等進行異業結合,提升民眾運動消費抵用機會,擴大中央及地方合作之政策效益。
同時體育署提醒,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請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
要注意的是,動滋券官網已自112年10月16日起,增加健保卡號驗證機制,民眾至動滋網登記青春動滋券時,除輸入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等基本資訊外,尚需通過健保卡號驗證,才能取得簡訊驗證碼,輸入驗證碼後方能完成領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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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青春動滋券相關QA
Q:領取資格為何?
A:113 年度領取資格 為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滿 16 歲至 22 歲(出生日 期為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1 日至 97 年 12 月 31 日止),且於國內 現有戶籍之國民。
Q:領取方式為何?
A:民眾可於 113 年 1 月 1 日上午 10 時起,至動滋網(500.gov.tw) 點選「民眾登記」,輸入姓名、身分證字號、健保卡 12 碼卡號、 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等資訊,完備登記程序後,點選「登記狀態查詢」進行驗證結果查詢。
經驗證符合年齡身分者, 手機簡訊及電子信箱收到驗證碼,即可點選「民眾領券」,輸入驗證碼,經系統確認無誤後,即取得動態二維碼(以下簡稱 QR Code) 及付款碼,可於當日至實體合作店家出示 QR Code 或付款碼臨櫃 消費抵用,或至線上平台輸入付款碼線上抵用。
Q:合作店家及適用範圍?
A:(一)合作店家:提供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並經體育署審核通過之業者。 (二)適用範圍:舉凡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 4 條所列業別,除運動博弈 業(如運彩投注)及運動用品或器材製造、批發及零售業(如運動用品零售店面消費)外,其他經向動滋網登記通過審核的業者經營之運動場域及其直營附屬店家皆可進行抵用。
如觀賞職業運動 場域所做的相關消費均能涵蓋,除門票支出外,尚有支持球隊的應援衣飾、加油道具、海報或紀念品等,這些均屬觀賞職業運動消費行為的一環,皆屬「看比賽」的範疇,即可以使用青春動滋 券進行抵用。
又如在運動場館(如健身房、游泳池或球場等)從事 運動除了入場券、場地租金外,在該運動場館從事運動所需之運動消費品項,如毛巾、泳帽、護具等配件,只要符合向動滋網登記通過審核的業者經營之運動場域及其直營附屬店家,均可抵用。
Q:如何查詢合作店家?
A:青春動滋券可使用於運動場館、參加體育活動、觀賞運動賽事等, 民眾可至「動滋網」搜尋合作店家。
Q:使用青春動滋券 QR Code 或付款碼時,是否需出示身分證件?
A:不需出示證件,只需要於消費抵用時,告知或自行輸入身分證號末四碼,即可確認抵用。
Q:可以給親友使用嗎?
A:應由本人使用。現場消費抵用青春動滋券時,除出示 QR Code 掃描或輸入付款碼,店員會詢問登記者或由消費者自行輸入登記者身分證號末四碼,以確認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