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人才逐漸流失,人力缺口也讓醫護負擔越來越重,醫療糾紛事件更是屢見不鮮。其實台灣醫師已成為「犯罪率」極高的高風險行業,為什麼台灣醫師犯罪率特別高?因為技術、醫療品質特別差?還是另有原因?
胸腔科醫師蘇一峰分享,一名病危女病患質疑主治醫師的判斷,揚言「若我活著出病房一定要告他」,甚至揚言聯絡媒體公開此事,讓蘇一峰無奈嘆:「醫護救人一命得到法院傳票一張」。
蘇一峰臉書分享一張照片,內容寫下:「病人表示質疑主治醫師的判斷,並說『若我活著出病房一定要告他』,故聯絡值班護理長、單位護理長、社工此病人有潛在醫糾風險,列入交班事項。」
蘇一峰透露,該女病患目前看起來治療成功,有很大機率能活著出院,且身體功能恢復良好,不少民眾留言,「醫師救人有功無賞,打破要賠」、「跟死神拔河救回一命,卻讓她可以上法院告醫護」。
救人前先自保 已成醫師面對的問題
今周刊2011年「醫療糾紛不斷 台灣醫生「犯罪率」世界第一」一文曾報導,根據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楊秀儀博士與劉邦揚碩士的調查統計,台灣醫師的犯罪率,竟是「世界第一」,平均每38.8天就有1位醫師被定罪。
醫師從備受尊敬的「活菩薩」,到人人喊告的罪犯,情何以堪已不足以形容醫師的心境與處境,如何在救人之前先自救、自保,更是醫師必須面對的迫切問題。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神經科賴其萬醫師更分享某醫學系「醫病溝通」課程,老師問學生,為什麼需要與病人及家屬溝通時,學生的回答居然是,「要解釋清楚,才不會被告。」
台灣醫師被告率全世界第一的原因,台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王皇玉指出,問題出在我國醫療糾紛案件80%是以「刑事訴訟」方式提出,而其他國家則大多是以「民事訴訟」來處理醫療糾紛案件。
為何台灣病患、家屬偏好提出刑事訴訟?難道是堅持一定要醫師入獄被關?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黃立解釋,真正原因是因為成本低、便利性高。
就病患或家屬而言,若僅提起民事訴訟,提告人必須聘請律師、擔負舉證責任,證明醫療行為與病人死傷間有因果關係,且必須繳納裁判費用,成本較高。
反之,若是改以刑事訴訟提告,其優點為可請求檢察官介入,利用公權力幫助蒐集證據及強制處分,並造成醫師心理壓力。有公器可用還無須繳納裁判費用,並且可以同時在刑事訴訟中請求附帶民事賠償。
因此,從病人或家屬的角度,自然寧願採取刑事訴訟,造成醫療糾紛「以刑逼民」的訴訟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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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定義為何?遇上醫療爭議該怎麼辦
大家都不希望發生醫療爭議,但遇到後往往不曉得該怎麼辦才好,若不幸遇到醫療糾紛有哪些處理管道?
民眾可以參考衛福部成立「醫療爭議關懷資源專區」網站,此網站為衛福部委託藥害救濟基金會建立,做為第三方關懷溝通平台,共同為促進醫病和諧及信賴關係努力,同時設有專線02-2351-0740可供諮詢。
此外,民眾或醫療機構若對醫療處置有疑慮,可參考下列Q&A:
民眾篇
Q:發生醫療事故或對醫療過程有疑慮時,我可以怎麼跟醫院反應?
A:民眾如遇到醫療結果不如預期時,建議可先詢問主治醫師瞭解原因,也可尋求醫療機構內其他申訴管道協助,例如:院長信箱或專線(如:醫院品質管理中心病友意見電子信箱及意見反應專線)、院內的關懷小組(如:醫病關懷小組)。全國醫院辦理關懷服務之窗口資訊「點此瀏覽」。
Q:家人疑似因不當的醫療處置而受到傷害,但醫師只有否認,不願意進一步說明,請問有哪些管道可以求助?
A:醫院多設有申訴或關懷窗口,院方會視個案情況,可協助病方與醫療團隊相互溝通、說明,並提供相關協助。
若民眾對醫療過程或結果有疑慮,建議可先尋求院內申訴管道或院內關懷服務窗口,並具體描述所遭遇到的情況(客觀的時、地、人、事)、疑慮和訴求,以利院方瞭解您的需求並即時提供協助。 若病方認為發生醫療爭議,需要公正第三方介入調處,則可洽全國各縣市衛生局醫療爭議調處業務窗口詢問,並依各縣市作業辦法申請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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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因為生產發生「生產事故」,可以怎麼辦?
A:凡中華民國國民及其外籍配偶,在中華民國境內生產,發生生產事故所致產婦、胎兒及新生兒因生產所致之重大傷害或死亡結果,其結果與生產有因果關係或無法排除有因果關係者,均可依「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提出「生育事故救濟」。
申請時限:請求權人應在知有生產事故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生產事故發生逾十年者,亦同。依規定得以申請救濟給付及對象為:死亡給付:產婦、新生兒及胎兒死亡。重大傷害給付:產婦或新生兒本人。
若想了解更多資訊可洽詢02-2100-2092財團法人台灣婦女健康暨泌尿基金會。
醫療機構篇
Q:發生醫療爭議時,醫療機構是否能主動向衛生局申請調處?
A:如遇醫療爭議,經院內關懷後認為有公正第三方介入協處的必要,可引導或建議民眾向衛生局申請調處,亦可由醫療機構自行申請。目前多數縣市衛生局雖可受理醫療機構申請調處,但仍需病方當事人同意才能進入調處程序。
相關申請條件與流程可洽醫療機構所在縣市衛生局醫療爭議調處業務窗口詢問。
Q:醫療事故發生時,若院內沒有設置關懷小組,有哪些管道能找到外部關懷人員協助?
A:發生醫療爭議時,醫院常設有關懷小組協助醫病之間說明、溝通並提供關懷,而中小型機構或診所可能因人力資源有限,而需要尋求外部資源的協助,如有關懷服務需求,可尋求下列管道:
1. 本會院外關懷諮詢服務:本會建有關懷專家人才庫,成員包含醫療、法律、社工、心理等專業人員,並具有5年以上醫療爭議處理相關經驗,當醫療機構提出申請後,將視案件需求,媒合專家提供諮詢、建議,並協助機構進行關懷服務,以促進良性溝通與醫病和諧,如欲申請可致電本會02-2351-0740或e-mail至medcare@tdrf.org.tw。
2. 委託專業機構團體:各縣市專業團體(例如醫師公會)多設有醫療爭議協處服務,醫療機構或醫事人員可洽各縣市專業團體窗口,或經由本會轉介至各地區合作之專業團體,協助醫療機構提供關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