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明明用不了那麼多東西,卻一直在瘋狂地買買買?是出於比較心態嗎?問了身邊幾個女生朋友,她們的處境也跟我差不多,大家似乎都被消費主義和網路行銷洗腦了。
上半年有年節、母親節和618,下半年有雙11、雙12和耶誕節,期間還夾雜著各種品牌日、店慶、周年慶等,購物平臺和商家處心積慮地把許多日子都變成「刺激消費的購物節」,社群媒體和網路到處宣揚消費主義:天啊,這支口紅太美了,塗上它你就是瑪麗蓮夢露,那支塗上簡直就是奧黛麗赫本本人,你一定要買它買它。不論什麼季節,都有人向你推薦流行穿搭、時尚配飾,你還沒掌握當季穿搭的要領,商場和網拍都已經上架下一季的潮流穿搭了⋯⋯
潮流快到你腳底抹油也根本追不上。精明的品牌方、商家和網紅們,尤其擅長販賣「顏值焦慮」、「身材焦慮」,把你的戀愛運氣、社交圈層、職場發展和人生軌跡都分別貼上標籤,給出通用的解決方案——花錢購物,買買買。當你覺得自己糟糕,被某種焦慮、恐懼情緒支配時,錢就進了商家的腰包,這條準則,全球通用。
在紀錄片《無節制消費的元兇》(_eMenWhoMadeUsSpend)裡,心理學家克勞岱.拉貝爾指出,人類的原始欲望決定了有意識的選擇,如果能破解潛意識的密碼,就能找到把東西賣給客戶的最有效方法。他曾擔任家樂氏、通用等公司的顧問,在長達三十年的時間裡戰績斐然,擅長操控人心,將人類心理上的恐懼轉化成兇猛的消費力。拉貝爾博士舉了個經典的例子。戰後悍馬(Hummer)在美國的銷量很好,這主要是因為它傳遞出「別惹我」的資訊。他認為人們對危險和恐懼的認知,是購買汽車的絕對動機,二十一世紀初SUV占據了美國汽車銷量的20%也恰好佐證了他的觀點。
在經濟騰飛、產能過剩和商家追求利益的時代背景下,廣告圈裡逐漸形成了以引發消費者焦慮為目標的行銷體系,且屢試不爽。很多國內外廣告案例用的都是相似的配方:先給消費者製造一種焦慮,講述一些他們不瞭解但很可怕的事情,然後再介紹一種神奇的解決方法。消費者上鉤,商家成功賣出東西。「打折促銷、限時搶購」像鬧鐘一樣催著消費者下單支付。高明的行銷手段讓很多人錯把消費當品味,以為背名牌包穿大牌衣服就是品味好的象徵,頻繁出入高檔消費場所就能讓人高看幾眼。這實在是大錯特錯。
如果不想掉進商家的圈套,不喜歡掉入陷阱的感覺,就應該著眼於自身實際需求,理性消費。可偏偏消費又能夠刺激多巴胺分泌,讓人產生愉快的情緒,很難抑制。
就拿我的朋友安妮來說吧,她是公關公司客戶經理,都市時髦精英的典型。你永遠能在她身上找到最新的潮流元素。GiorgioArmani#400還沒大幅請網紅做行銷的時候她就已經塗著它約會了;某女星背Chloe小豬包沒多久,她就背著同款出現在某個朋友的生日派對上了;別人還不知道JoMalone藍風鈴是什麼的時候,她已經用膩了擱在化妝臺上讓它積灰塵了;別人還沒搞清楚玻尿酸和菸鹼醯胺的區別呢,她都升級到「果酸換膚」模式了。
粗粗算來,她這兩年光花在買化妝品、保養品、包包、配飾和微整形上的錢已有將近50萬塊。她一年的薪資和年終獎金加一起有100萬左右,可工作好幾年了,銀行帳戶裡的存款卻不到6位數,每個月收到薪水後的第一件事就是還信用卡分期。
本來嘛,女生經濟獨立,自己賺錢自己花,無可厚非。她一直這麼心安理得地過著高級白領的小資生活,直到她爸爸意外摔傷住院,她連10萬塊的住院費都拿不出來,只能四處找朋友借,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工作這幾年,她一個人在大城市,表面無比光鮮,咖啡美酒、派對旅行,除卻瘋狂熬夜加班的日子,餘下的時間裡,從一個局浪到另一個局,花錢大手大腳,毫不顧忌,不瞭解的都以為她是白富美,最不濟也出身小康家庭。但其實,她老家在一個非常窮困的偏僻小城,出身普通家庭,父母早年退休以後就沒有穩定的收入,靠打零工過生活。
大學時代最潦倒的時期,她吃泡麵配榨菜,日盼夜盼獎學金,靠家教補貼生活費。要是她以前花錢注意一點,別說10萬塊醫藥費了,普通城市裡一間房子的頭期款都存夠了。那次以後,她痛定思痛,決心改頭換面重新做人。她忍了好幾個月沒買一件新衣服,沒進行任何奢侈品消費,也不怎麼趕流行了,減少聚餐,戒吃外送,一有空就自己做飯吃,把信用卡欠的錢一次還清了,又下載了記帳的App,記錄每一筆錢的進出,每月開始強制儲蓄薪水的30%。
上一次見她聊天,她強調了好幾遍:「我以後再也不亂花錢了。從今天開始,我要當個錢嫂,以賺錢為動力,把存錢當興趣,不然抗風險能力太差了。再也不想硬著頭皮跟人借錢了。」
安妮已經從盲目消費的陷阱裡走出來了,但很多人還沒有。那些天天對你鼓吹「要消費、我要的現在就要、不顧現實只管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都是在害你。美妝部落客和商家才不會為你打算,他們所鼓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潮流,99%都是出於賺錢的立場,你可千萬別當真。
聽我一句勸,別讓錢包被鼓吹消費的商家們掏空了,手有餘錢很重要,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要用到錢。人到了一定年紀以後,安全感大部分來自銀行帳戶裡的存款位數。越是經濟不自由的人,越要保證物欲上的輕盈,保持隨時能爽快離開,在哪裡都能瀟灑地重新開始生活的資本。
我從來都不反對「必要消費」;我也不提倡「極端極簡主義」,一口氣把能扔的東西都扔了,結果下次要用了還是得重新買,耗時又耗錢;也不提倡為了每月省點錢就勒緊褲腰帶,飯也不好好吃,把日子過得苦哈哈,賺錢不就是為了花嗎?人活著除了實現自我價值以外,不就圖個開心嗎?
我真正反對的是「欲望與經濟水準不符合的超前消費和被行銷洗腦、出於比較心理瘋狂生長的購買欲」。一個成年人,得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應當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至於那些有錢人,他們錢多,房子大,買再多的東西家裡都有地方堆,愛怎麼消費是他們的事情,他們負擔得起,旁人沒什麼立場指手畫腳。人生沒有標準答案,大家各有各的活法。
作者簡介_林夏薩摩
自媒體創作者,文筆清醒、療癒而溫暖。公益品牌「半個微笑」合夥人。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這僅有一次的人生,我不想說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