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富狀元豬腳」連續4年榮獲米其林必比登名店推薦,自9月開始宣布收取「小費」,外帶及內用分別收5元、10元,消息引發爭議,民眾對此作法評價兩極。
對此,富狀元老闆出面解釋收取小費的目的「是為了讓員工心情更好」,說這些小費屬於30多名員工,自己不會經手,「這是額外小驚喜」,也強調是鼓勵客人自願投小費,但不給也沒關係。然而,這引起國稅局注意,表示若以店家名義收取小費也應開發票,將會前往了解。
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看到富狀元豬腳店門口貼出「即日起~外帶收5元小費 內用收10元小費」的公告,還說在櫃檯結帳完後,店員會提醒記得投入小費,不投還不行,「每組客人都這樣5、10元,光小費就噱爆了」。
消息引起討論,民眾也有兩派意見,一派認為店家是為了漲價在試水溫,也有人質疑是「變相漲價」,因為小費不用開發票;不過另一派意見表示店家有先在門口貼公告,如果消費者不能接受就不要去吃。
有民眾到富狀元豬腳店的臉書粉專留言,提出「請問收了小費,是給員工嗎?」、「這筆錢在公司會算營收嗎?可以不必繳稅?」等疑問,粉專則回應「小費是我們員工的,不經老闆的手」、也說會提醒客人投錢,但若不想投小費,也不會強迫。
▲民眾在豬腳店臉書留言,對於店家收取小費一事表達不滿。(圖/翻攝台中富狀元豬腳FB)
據ETtoday新聞報導,富狀元豬腳店老闆受訪時澄清實行小費制度,是替員工謀福利、工作情緒更好。他也透露員工薪資約落在40k,扣掉勞健保約38k左右,加上三節獎金,每個月休6天,也有特休制度。
聯合新聞網也報導,老闆說明實行小費制度是「小吃店創舉」,員工福利變好後,工作動力也更高;至於為何提出給小費?他說是因為過往時常收到網友負評,說員工服務不好,才會想說學國外餐廳常見的小費制度,對於網路評論給予尊重,目前店內生意不受影響。
▲台中名店「富狀元豬腳」近期收小費引發民眾不滿。(圖/翻攝台中富狀元豬腳FB)
消費者給小費需不需要開發票?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對於此消費爭議也做出解釋:「小費不是《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名詞,店家有權收取小費,但資訊一定要充分揭露,必須一開始就明確告知消費者有收取小費,讓消費者決定是否買單,不可在結帳時才告知,以免產生爭議。」
消費者也可要求店家改善,若店家未做出任何改變,則可向市府單位提出消費爭議調解。
至於在門口貼公告,是否符合「明確揭露資訊」的定義?康馨壬認為此舉仍不夠,「店家應在消費者尚未點餐時,就先告知已開始收取小費、收取的原因,結帳時也應該告知餐點費用及小費的費用。」
另外,針對小費需不需要開發票一事,國稅局台中市民權稽徵所銷售稅股股長游崇熙表示,「不論是小費、服務費,都算是店內銷售額,必須開發票,雖然並未強迫一定要給,但業者以店家名義收取小費,就應該要開發票,將會派人前往店家了解並要求改善。」
服務費與小費概念不同
一般來說,民眾對於小費的概念,應該多是在國外餐廳用餐,消費後給予服務人員的報酬,實際費用也會落入服務人員的口袋;在台灣,最常聽到的是收取「服務費」,但服務費和小費概念相同嗎?其實兩者定義不同,以台灣而言,「服務費」多半會進入業者的口袋。
事實上,2018年時就有立委提案將服務費、清潔費列入工資,不過勞動部認為台灣常見的「服務費」和「小費」代表意涵不同,服務費是商家營業收入,由雇主分配給勞工;小費則是消費者直接給勞工服務費,不等於工資。
當時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解釋,店家收取服務費是屬於其商業收入,也依法課稅,再由店主、雇主分配給員工;小費屬於消費者直接給員工,不算是工資,若是明定小費為工資,恐會讓雇主變相減薪,不用支付完整的人事費用,用小費金額補上薪資發給,對於勞工權益未必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