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裝修蟑螂橫行問題浮上枱面,消費者該如何自保?
政府提醒找合法業者最重要,更要擬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作為最後保護傘。
「我遇到裝修蟑螂了嗎?」新北市一名屋主去年7月透過網路找到有4.6顆星評價的水電行,師傅解決水電問題後,毛遂自薦接下室內裝修工程,但工程剛動工就不做,還把房屋當「儲藏室」,放著無關建材。
這是從事住宅消費糾紛調解十多年、社團法人台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下稱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印象最深刻的「裝修蟑螂」案,這個案例中,屋主讓師傅拆除舊裝潢,已經付了50萬元,但之後就沒動靜,甚至還遭師傅恐嚇,雙方鬧上警局。
事實上,裝修蟑螂早就存在民間,並非新型態,只是過去資訊不透明,現在網路發達,近年成長更快速、災情更慘重,讓消費者對裝修蟑螂深惡痛絕!
裝修蟑螂常把屋主房子弄得一團亂又不進行施工,讓屋主進退兩難,甚至已付出的款項血本無歸。(圖/住宅消保會提供)
百萬付出換廢墟
受害者找民代盼修法
去年6月,受害者掀開悶燒鍋,組成團體找上民代陳情。控訴付出逾百萬元,房子卻成為廢墟……。今年7月,受害者團體又再找上民代,主張裝修蟑螂涉詐欺,應修法將詐欺樣態更明確化。
數字會說話,相關室內裝修爭議在官方數據上確實有增加趨勢。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室內設計及裝修」案件數統計,含第一次、第二次申訴及調解案件,5年前約2百件,到了2020年總件數增加到287件,2021年攀升到344件,2022年則達到420件。
若以行政院消保處統計第一次申訴的新案件數,同樣可見明顯增加趨勢。也就是說,攸關「室內設計及裝修」的消保爭議案,不論總數或新增數,皆明顯提升。
「一年申訴案件千件,至少5、6百件是裝修蟑螂!」吳翃毅逐件分析住宅消保會接獲的申訴案,認為相關消費爭議案件中,一半跟裝修蟑螂有關,會出面申訴的還只是冰山一角。
儘管官方統計的「室內設計及裝修」申訴案件並非全都是裝修蟑螂案,可能只是一般消費爭議,但據消保處分析,「修繕工程瑕疵」、「裝潢不符期待或工程品質不佳衍生退費問題」、「收取款項(訂金)未履約或未如期履約」、「工程款項增加」四大爭議樣態中,後三項就被認為是常見的裝修蟑螂行徑。
吳翃毅也指出,裝修蟑螂最常見的方式就是在給付方式上動手腳。一般而言,室內裝修工程採取分階段付款,確保能準時完工,但裝修蟑螂會誆騙屋主,分階段付款是簽約、開工、材料進場各付三成,形同在工程一開始就要付九成款項,但工程進度做不到一%「人就跑了」,工程契約中甚至沒有載明開工與完工日期;在沒有明確依據下,屋主若要提訴訟又曠日廢時,陷入兩難。
針對裝修蟑螂橫行,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高文婷直言,裝修蟑螂的盛行跟網路行銷發達有關。過去找室內裝修,至少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現在可能僅憑網路上一面之詞,利用各種照片行銷,裝修費用又相對低廉,民眾因為「貪便宜」而上當受騙。
不過,即使裝修蟑螂有類似「詐欺」行徑,卻往往不會成案。去年接獲民眾陳情的民進黨立委許智傑指出,因裝修蟑螂案件通常都有動工,並非完全騙錢,「要告詐欺告不成。」他認為,政府對室內裝修的管理,才是重點。
建築法嚴管裝修
無照開工屋主也納罰
根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所謂「室內裝修」是指除壁紙、窗簾、地氈等以外「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內部牆面裝修」、「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分間牆變更」四大項。
政府明定室內裝修的四大樣態,最初是考量火災防治,規範裝修材料的耐燃程度,也讓室內裝修實際上變成如電梯設備人員一樣的「特許行業」,規範嚴格。
再者,依據《建築法》與《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內政部針對室內裝修業是「對人」、「對業」都納管,從業者必須有證照,公司名稱要表明是室內裝修業,甚至從事室內裝修工程也得申請才能動工。
《建築法》更規定,只要不是登記許可的室內裝修從業者進行室內裝修,就可對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
也就是說,聘用無證照人士從事室內裝修本就違法,造成無論屋主、動工者都會挨罰。營建署接獲的案例也顯示,相關裝修蟑螂案件,大多是找上沒有證照的業者從事室內裝修,缺乏保障導致受害。
高文婷點出,法規明確,關鍵在於執法困難,屋主往往不願透露誰是進行裝修工程的業者,擔心「自己要受罰,工程也做不下去」。中央督導地方以增加許可案件量來加強納管,從2018年全國不到1萬件,到2021年達2.9萬件。
當裝修蟑螂幾乎無處不在,民眾又該如何自保?她建議民眾,室內裝修有三大步驟可避免踩雷,首先是要委託合格的室內裝修業者,再來是有正式的申請許可,並照規定竣工。
消保處也認為慎選合法業者是關鍵,呼籲民眾可至營建署網站查詢內政部登記許可的合法「室內裝修業」名單。
除強化管理並慎選合法業者外,定型化契約的消費者保護也能有效遏阻相關室內裝修爭議。
消保處指出,為減少裝修消費爭議,內政部訂有「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民眾與相關業者簽約前,可事先檢視上述契約範本,以避免簽訂不合理契約。
裝修蟑螂爭議浮上枱面,受害者集結出面找上民代陳情,呼籲各界重視。(圖/立委許智傑提供)
先行調解再訴訟
防法院打回票徒耗時
不過,有鑑於室內裝修消費糾紛件數逐年飆高,僅有範本已不足,消保處二年前就要求營建署應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強化消費者保護。營建署已邀集產、官、學界召開十八次會議討論,預計今年會送到消保處審議。
高文婷說明,在《消費者保護法》架構下,所謂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法規效力,若雙方所簽訂契約沒有「應記載事項」或甚至沒簽約,相關事項依然生效;若雙方簽訂的契約包含「不得記載事項」,則該事項無效。
她指出,應記載事項會包括載明許可證號、工程地點、繳交資料文件、雙方義務、費用計算、付款方式等項目;不得記載事項則有如圖說僅供參考、不繳交賦稅等事項。
民間方面,住宅消保會12年來與銀行合作,推出「住保履約」服務,將屋主要付出的施工費交由銀行信託。吳翃毅說,「屋主的錢不會不見,業者也不用擔心呆帳」,只要工程能做好,就能收到錢。
他也建議,屋主一旦遇到相關爭議,要趕快先找對方調解,如果找不到對方,就須找調解委員會第三方救濟,再來才走訴訟程序;否則直接上法院,通常會被認定為民事糾紛而打回票,要求先調解,浪費寶貴時間。
民間室內裝修頻繁,民眾切勿貪小便宜,除慎選合法業者外,對於契約簽訂也要更謹慎,政府方面則要加強宣導,完善法制,才能盡可能杜絕裝修蟑螂,好好為民眾的荷包和權益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