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週六補班日特別多,不過,補班日究竟是算平日還是假日呢?不少消費者認為,既然是補班就應採平日收費,但業者作法則不一,也因此產生雙方矛盾。有多件停車場投訴案件,指出業者將補班日週六,以及彈性放假的「平日」都以假日收費,顯失公平;然而,業者卻辯駁,「週六、日均為假日,沒有補班與否的問題」。對此,消保官也出面說話了。
宜蘭縣政府接獲多件停車場投訴案件,認為業者將補班日週六,以及彈性放假的「平日」一律以假日收費,明顯有失公平。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一名周小姐指出,原先以每月1200元向某公立學校停車場承租「平日月租」方案,也就是平日可以停車,假日要另收費用。
「2年多來,補班日都列為平日,但在今年,停車場業者突改變認定標準,將補班日也視為假日,需另外收費」,而周小姐被收取假日停車費單日上限240元,認為此事不合理,「如果把補班日定義成假日,那彈性放假日就應該算是平日。」
面對消費者的指控,停車場業者反駁,「週六、日均為假日,沒有補班與否的問題,週一至週五屬平日,平日如遇國定假日或彈性放假均視為假日,收費沒有問題。」
▲示意圖
因停車的平、假日收費問題,使宜蘭縣政府接獲多起類似案件投訴,交通處表示,「公立停車場應視補班日為平日,已函請承包業者改善。」縣府認為,承包業者應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的上班日、非上班日,進行收費,連假期間可採假日收費,但補班日則為平日。
而消保官王雅琳說,業者與月租消費者約定,平日週一至週五可以停車,國定例假日除外,但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有明確定義,國定例假日是指春節、清明節、端午節等節日,並不含彈性放假日,「業者認定補班日、彈性放假日都要另外收費,對月租消費者不公平。」
至於餐飲業者也出現類似亂象,宜蘭縣觀光協會理事長王文新指出,約7成業者依據客源淡、旺收費,將補班日算為平日收費,但也有業者把補班日訂為假日收費;對此,王雅琳說,業者必須充分揭露資訊,主動向消費者說明,以避免消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