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民眾換發身分證,要求不刊出配偶、父母親姓名獲法院判准,當時內政部表示無法接受判決,但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認為,刊載上述姓名與民眾個人辨識無關,沒有刊登必要;如今,內政部表示,針對身分證是否要改版,會再搜集各界意見評估,至於改版前須依現行法規辦理。
內政部曾於2022年6月說明,「戶籍法」第52條充分授權訂定「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當中第8條規定身分證應刊載14項項目,為涉及個人身份認定以及各界業務需要所訂。
身分證是相當重要的身分證明,具有高度公信力,若任由民眾選擇刊印欄位,恐會造成資料判讀混淆、影響其公信力外,也無法效及於全國。
不過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表示,身分證刊載父母、配偶姓名及役別,與民眾個人辨識無關,沒有刊登必要。
內政部解釋,現行身份證所刊載項目,是於2005年全面換證時,廣徵各界民意綜合考量獲致結果。
內政部強調,確實在不同時空背景下,刊載項目可以進行討論,不過雖有部分改革聲音以保障個人隱私,但也有人認為維持現狀,避免造成使用上的不便。
如何兼顧隱私及便利性,仍須聚各界共識,內政部說明身分證換證一事,會再廣蒐各界意見、審慎評估,但在改版前身分證須依現行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