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路口不停讓行人」5月起大執法,一旦被抓到罰單從3600元起跳,警政署5/8公布首週執法成效,總共取締4萬1690件違規、開罰金額超過新台幣4000萬元。
新法上路本意是為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維護民眾安全,令駕駛困擾的是,有些路口範圍較寬廣,若行人一踏上斑馬線車輛就不能過去,恐會造成交通堵塞。警政署解釋,駕駛人遇到斑馬線時,如果符合「車頭進入行人穿越道」及「距行人3公尺內」2項要件,就會被認定不禮讓行人而被取締。那假如遇到救護車,在禮讓與被開罰之間,又該怎麼辦?
5月起警方已開始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進行取締,若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通過,無論大、小車都至少開罰3600元,機車則是1200元。
警政署5/8公布首週執法成效,在4萬1690件違規取締案件中,路口不停讓行人共有5621件違規,較2022年同期增加4555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取締2185件,較2022年同期增加1253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31620件,較2022年同期增加5320件。
那麼不停讓行人的取締基準究竟為何?據《中央社》報導,警政署解釋,如果路口無人指揮,車頭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距離行人的行進方向小於3公尺(約斑馬線的3個枕木紋),就會被視為違法進行取締。
倘若路口有義交、學校導護志工等人指揮,駕駛卻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也可直接認定並進行舉發。
警政署強調,由於「路口不停讓行人」主要由警方目視執法,對於裁罰難免有爭議情形,不過執法過程皆有全程錄影蒐證,如果當事人有任何疑義都可依法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訴。
後方救護車要過、前面科技執法又要讓行人 用路人怕被罰好為難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近期國內許多路口開始實施科技執法,但有民眾為了禮讓後方救護車通行,紅燈越線導致被罰。隨後在新北市中和區也傳出,用路人因為怕拿到罰單,紅燈不敢禮讓救護車,直到綠燈了才「摩西分紅海」的往前開。
對此,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表示,因為緊急避難原則而禮讓救護車、消防車依法可以免罰,民眾若是接獲罰單,只要記住避讓之時間、地點及消防車、救護車車號,就可以向警察機關申訴,經查證屬實就可免罰。
但如果聽到消防車、救護車警號,卻不立即避讓者,將會被處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消防局提醒,民眾只要在避讓時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即可,不用擔心因交通違規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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