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國國門陸續開放,許多人都趁此機會出國旅遊、購物,好好放鬆一下心情,但高達7成的國人並不知道回國時一項入境重要規定,一旦被海關查獲,帶回來的物品將會面臨課徵稅捐、甚至直接沒入的情形。
根據台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相關規定,回國時,民眾所攜帶的自用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有「2萬元免稅額」的限制,若超過免稅限額門檻,則必須去申報櫃台繳稅。
《NOWnews民調》4/18以「您知道台灣有『入境時自用商品不得超過2萬,超出部分必須繳稅』的規定嗎?」為題,進行網路民調。
截至4/22早上8點半,民調中顯示,竟有高達68.25%的民眾並不知道回國有自用行李物品有「2萬元免稅額」的限制規定,且有73.02%的人認為,2萬元的限制實在太低。
而該民調也詢問民眾,是否贊成免稅額的提高,有76.98%的人贊成提高、11.9%沒意見、11.11%不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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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目前台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相關規定,假使民眾回國攜帶的自用行李物品,不管有無拆封,已超過2萬元免稅額卻未去申報櫃台繳稅,一旦被海關攔查到,須依海關進口稅則繳交稅金。
據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表示,如超過上述自用免稅及限量者,入境時應經由海關紅線(應申報/通關諮詢)檯通關,及填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並提供物品相關價格證明單據,如無需輸入許可證,經海關查驗後徵稅或免稅放行。
如需輸入許可證,則將貨物加封後留置本關行李課稅處,旅客應於入境之翌日起2個月內繳驗輸入許可證或將逾限部分辦理退運或以書面聲明放棄,必要時得申請延長1個月,屆期未繳驗輸入許可證或未辦理退運或聲明放棄者,依關稅法第96條之規定處理。
除此之外,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之免稅數量為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若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25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