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千金買房,萬金買鄰」,遇到惡鄰居真的會讓人很頭痛!近日有一名民眾控訴,住家對面的鄰居竟在自家門口(樓梯間)燒金紙,由於是狹小的老舊公寓,民眾擔憂衛生及安全問題,好心勸告後,竟遭反嗆「我在我家門口燒,又不是在你家客廳燒」,惡鄰行為及強硬的態度讓不少人覺得不可思議。然而,有網友提到「這種老公寓沒管委會,只能認栽了。」真的是這樣嗎?
一名男子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上發布一段影片,從影片中可見拍攝者家門前,對門鄰居竟然在公寓樓梯間燒金紙,熊熊烈火讓人看了膽顫心驚;對此,他不滿地寫下,「超自私的老人家,在樓梯間燒金紙,又危險又臭死人」。
為了整棟住戶的安危,他上前勸告對方,卻被反嗆「我在我家門口燒,又不是在你家客廳燒」,不講理的態度讓民眾只好先錄影蒐證;如此惡鄰居的行為讓許多人痛批「沒看過這麼扯的鄰居」、「樓梯間看起來很狹小,太危險了」、「如果真燒起來,整棟大樓的人都跑不了,又是在樓梯燒,真完了」、「工業用電風扇拿出來吹他家,我在我家門口吹風,又不是在你家客廳」、「這就是典型的危險鄰居⋯無知真的很可怕」。
老公寓沒管委會
住戶只能自認倒楣?
對於惡鄰居這樣的行為,有網友提到,「這種老公寓沒管委會,只能認栽了。」
事實上真是如此?根據《ETtoday房產雲》報導,周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周念暉指出,由於公共梯間屬於住宅逃生通道,若因生火燃燒紙錢而引起火勢,危害公共安全,可能構成《刑法》第189-2 條阻塞逃生通道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針對鄰近住戶要如何反制,周念暉表示,民眾一旦遇到類似情形,可以在第一時間蒐證,並向警方或消防單位舉報或檢舉,「相關單位到場後應會制止,第一時間處理,避免公共危害的發生。」
而有民眾在樓梯間燒金紙的行為層出不窮,環保署過去就曾提醒,「此舉恐違反空污法第32條,最高可處10萬罰鍰。」
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技佐林冠銘指出,住家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產生明顯微粒污染物,確實違反空污法第32條,違者可罰1200元至10萬元。至於檢舉方面,林冠銘說,民眾可撥打0800-066-666公害污染陳情專線檢舉,環保局會派相關人員赴現場稽查,會先進行勸導,若違反法規,以及超過濃度標準就會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