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電子煙、加熱菸等新興菸品熱賣,「菸害防制法」卻逾15年未作修正,法規明顯不合時宜,行政院今年初提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新定義菸品、新增「類菸品」項目,將電子煙與加熱菸納入類菸品範圍,力拼這會期過關。
立法院週五(10/28)針對草案進行黨團協商,由於各黨針對納管項目、稅收無共識,僅有1條文達成共識,其餘再擇期協商。
由於選舉投票日倒數不到30天,菸防法事涉台灣300萬吸菸族群,若處理不慎恐衝擊選情,菸防法要在年底前三讀通過仍有漫漫長路。
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統計,台灣2018年國、高中生電子菸使用率有1.9%、3.4%,推估超過3萬8000名國、高中生正使用電子菸。依照目前研究顯示,電子煙不論含有尼古丁與否,對健康傷害並不亞於傳統菸品,隨著使用人數及其添加物不斷演變,國際間已發現多起電子煙造成肺傷害致死案例。
2019年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應從嚴禁止或限制電子煙之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及使用。反觀台灣,菸害防制法自1997年上路實施,至今僅有一次內容修正,期後15年未作修正,近年電子菸、加熱菸等新興菸品熱賣,法規明顯不合時宜。衛福部於2016年、2020年曾二度提出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議,但至今沒有下文,行政院今年1月終拍板定案、將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不過,若依行政院版草案,新法上路後,「電子煙」無論是否含尼古丁都不能公開販售,但以菸草為主成分的「加熱菸」,在新法中屬「新類型菸品」,業者可在申請健康風險評估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通過後輸入、販售。
電子煙與加熱菸「一禁一開」致爭議,不少立委、董氏基金會等民間團體認為管制困難,加熱菸成分複雜也難逐項管理,模糊地帶反讓菸商有操作空間,主張應「雙禁」,全面所有加味菸、新型菸品,以及勿讓加熱菸載具成為菸害防制破口。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則主張應一併禁止加熱菸品,理由是跨國菸商已推出「以加熱菸之名、內藏電子煙之實」的多功能新型菸品,只禁其一將等同變相「全部開放」。
菸防法修正草案上會期在衛環委員會完成逐條審議,由於朝野立委及衛福部對草案內容意見分歧,僅有十一條條文審查通過,但有多達36項條文保留待朝野協商,同時附帶決議由上會期國民黨召委林為洲主責黨團協商。
法規15年未修,形同無法可管,法規進度延宕為菸商樂見,週五上午立院黨團進行協商,針對仍有爭議的修正條文進行討論,由於各黨與主管機關無共識,僅有針對規範菸品包裝與販售方式達共識,其餘35項再擇期協商。
圖說:由158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今(27日)聚集在立法院前,呼籲立院加速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法,並提4大主張:包含:呼籲立院加速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法、禁止薄荷菸在內的所有加味菸、禁止新型菸品,以及勿讓加熱菸載具成為菸害防制破口。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李德維、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分別代表黨團收下陳情書 。
國民黨立委林奕樺會中表示,先前跨黨派有修法共識,但對於「菸品」的定義,哪些載具、組合元件該納管都不清楚。支持雙禁立場的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再度重申,加熱菸的原料也是有尼古丁,卻是「類菸品」認為定義模糊,未來產品改變包裝進口台灣將難以管制。
雖然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說明,市售電子煙的口味多元,包含果汁、口香糖等名稱多元,若法規明確以「電子煙」名稱管理,就可能因為商品種類繁多難以全部涵蓋,才會以「類菸品」名義定義;此外,加熱菸管制也以「正面表列」納管,在管制名單才能在市場上販售。
然而,光是「菸品」與「類菸品」定義、納管範圍朝野沒結果,討論逾1小時仍無交集,針對電子煙是否納管仍無共識。至於外界關心的菸捐調漲明文化規範、菸捐使用範圍也因朝野無共識,加上需召集財政委員會共同商議,最後仍留待下次黨團協商再行討論。